為進一步強化統計領域信用建設,國家統計局起草了《統計嚴重失信企業信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擬以部門規章形式公布施行。國家統計局1月28日發布通知,對《統計嚴重失信企業信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此次征集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2年2月27日。
此次征求意見的《管理辦法》共5章26條,其中明確了統計嚴重失信認定標準,規定了認定流程和文書內容,增設了開展認定工作時限要求及認定前告知程序;明確了各級統計機構公示、共享統計嚴重失信企業信息流程,規定了對統計嚴重失信企業監管懲戒措施及信用修復條件和流程;明確了統計嚴重失信企業認定實施部門的信用分級管理權限等內容!豆芾磙k法》還規定了統計機構自我糾錯和內外部監督及統計嚴重失信企業行政復議和訴訟等救濟途徑。
據記者了解到,國家發展改革委作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單位,2021年1月印發《關于開展失信約束措施清單規范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各部門對現行的失信行為認定、記錄、歸集、共享、公開、懲戒和信用修復等措施,納入清理規范范圍,將拒不履行法定義務且嚴重影響行政機關公信力的設列為嚴重失信主體,相關制度要以部門規章形式確定,并明確認定和信用修復程序。
國家統計局于2021年初正式啟動統計嚴重失信企業信用管理立法工作。在起草過程中,國家統計局緊密結合統計工作實際,兼顧信用懲戒作用發揮和企業合法權益保護等原則,整理搜集有關部門嚴重失信主體認定標準和信用修復法規文件,結合統計督察和統計執法檢查發現的問題,并通過調研座談了解地方統計機構開展統計信用建設工作情況及存在的亟待通過立法解決的重點難點問題。在上述工作基礎上,國家統計局組織起草了《管理辦法》初稿,并于2021年先后兩次在統計系統征求意見,對所提意見進行認真研究梳理、吸收采納,并經國家統計局常務會審議通過,形成征求意見稿。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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