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會計誠信建設 完善社會信用體系
——新會計法系列解讀之七
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決定》,首次將信用記錄寫入會計法,在第四十七條中增加“因違反本法規定受到處罰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記入信用記錄。”
新增本條規定是順應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新變化,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決策部署的具體舉措,為加強會計誠信建設,推動信用記錄互聯互通提供了堅實的法律基礎,有利于嚴格會計人員自我約束,進一步提升會計信息質量,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會計誠信建設的重要意義
誠信是社會和諧的基石和重要特征,也是市場經濟健康運行的根本要求。會計工作是經濟建設的一項基礎工作,會計誠信是經濟建設的重要基礎。當前,我國進入新發展階段,會計工作面臨機遇和挑戰,有必要進一步推進會計信用體系建設,弘揚誠信文化,營造行業誠信氛圍、助力會計行業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一)加強會計誠信建設是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誠信建設,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指出“弘揚誠信文化,健全誠信建設長效機制”,并曾對注冊會計師行業作出要“緊緊抓住服務國家建設這個主題和誠信建設這條主線”的重要批示,為會計誠信建設提供了根本遵循。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在完善市場經濟基礎制度主要任務中,明確提出“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和監管制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會監督工作的意見》,強調誠信建設在健全財會監督體系方面的作用,要求“加強行業誠信建設,健全行業誠信檔案,把誠信建設要求貫穿行業管理和服務工作各環節”“強化行業日常監管和信用管理,堅決清除害群之馬”。新會計法的出臺,進一步夯實了會計行業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制度基礎,明確了會計信用監管和誠信建設的主要方向。因此,持續加強會計誠信建設,健全會計信用體系,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良性互動的重要舉措。
(二)加強會計誠信建設是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的必然要求。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必須更好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創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場環境,實現資源配置效率最優化和效益最大化。會計信息是經濟發展的“晴雨表”,高質量會計信息是引導資源有效配置的基本保障,也是宏觀經濟決策的重要依據。投資者、債權人、經營者,以及社會公眾和政府都需要真實、可靠的會計信息為其合理決策提供支持。作為通用商業語言,會計在整個經濟運行和經濟管理中的基礎性作用,必然要求會計人員誠實守信、客觀公正。然而,財務造假、會計信息失真等問題一直時有發生,不僅損害投資者、債權人等利益相關者利益,有些甚至帶來嚴重經濟后果。6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證監會、公安部、財政部等6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資本市場財務造假綜合懲防工作的意見》提出要堅決打擊和遏制重點領域財務造假,并要求加強聯合懲戒與社會監督,強化失信約束。加強會計誠信建設,強化自律約束,有助于從源頭上防范財務造假,將失信行為記入信用記錄,增強警示震懾,有助于提高違法成本,優化行業生態,是維護投資者合法利益和正常市場經濟秩序的現實要求。
(三)加強會計誠信建設是發揮會計職能作用的基礎保障。會計的發展歷史表明,會計的內涵與外延是隨著社會發展和經濟管理的需要不斷拓展的。核算與監督是會計的傳統職能,在新的發展階段,會計正在以數字技術為支撐,形成對內提升單位管理水平和風險管控能力、對外服務財務管理和宏觀經濟治理的會計職能拓展新格局。會計在有效實施企業經營戰略、風險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在服務政府預算管理、資產管理、債務管理、績效管理,在為可持續發展提供信息支撐,在評估國家宏觀經濟運行和財政稅收政策效果等方面將發揮越來越重要的基礎作用。這就更需要會計人員誠實守信,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可靠、完整,為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建設高質量的基礎數據庫。
二、堅持探索創新,不斷推進會計誠信建設的深度實踐
近年來,財政部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加強頂層設計,通過完善法律法規、樹立道德標準、深化教育引導和加大懲戒力度等方式,持續推動行業誠信建設,取得顯著成效。
(一)持續建章立制,夯實會計誠信建設的法治基礎。法律法規體現鮮明價值導向,會計法律法規直接影響人們對會計行業核心價值的認知認同和自覺踐行。在推動會計法修改、注冊會計師法修訂工作中,財政部重視并堅持將會計誠信要求體現到相關法律條款中,以將其轉化為具有剛性約束力的法律規定。2022年11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法將會計作為商務誠信建設重點領域之一。同時,財政部先后制定印發了《關于加強會計人員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注冊會計師行業誠信建設綱要》,在《會計改革與發展“十四五”規劃綱要》和《會計行業人才發展規劃(2021—2025年)》中將“加強會計誠信建設”作為“十四五”時期的一項重點任務積極推進。相關法律的建立健全和有關政策的制定發布,為建立會計信用記錄、提高行業誠信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撐。
(二)完善道德標準,強化對誠信品質的價值認同。以核心價值構建職業道德規范,是強化道德認同、指引道德實踐的重要手段。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要求“深入實施道德建設工程,推進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建設”。黨的二十大報告進一步提出,“實施公民道德建設工程,弘揚中華傳統美德”。2023年1月,財政部印發《會計人員職業道德規范》,提出以“堅持誠信、守法奉公”“堅持準則、守責敬業”“堅持學習、守正創新”(以下簡稱“三堅三守”)為核心表述的職業道德要求。《規范》印發后,財政部組織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了形式多樣的宣傳學習活動,“三堅三守”成為會計人員耳熟能詳的詞匯,逐漸入腦入心。此外,2020年12月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修訂發布《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和《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非執業會員職業道德守則》,以順應經濟社會發展對注冊會計師誠信和職業道德水平提出的更高要求,進一步提升審計質量。
(三)深化教育引導,引領會計行業樹立誠信之風。一是注重以德育人。把誠信要求體現在課程體系和教學內容中,使傳授知識過程成為道德教化過程。2023年《會計專業學位類別簡介及其博士、碩士學位基本要求》將恪守職業道德作為培養目標之一和獲得學位應具備的基本素質,要求培養單位加強對學生的誠信教育和職業道德培養。將《商業倫理與會計職業道德》列為會計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核心課程。二是注重評價引導。將會計職業道德納入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和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在各級各類高端會計人才培養項目中,將職業道德水平作為選拔的重要標準,充分發揮考試評價對人才培養使用的指引作用。三是注重持續提升。2022年12月財政部印發《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指南》,將“會計職業道德”列為專業科目之一,把商業倫理與會計職業道德、信用建設與會計誠信,嚴重會計失信行為、財務造假與會計舞弊典型案例分析等作為會計人員繼續教育重點學習內容。四是注重模范引領。1990年以來財政部先后10次依法組織開展了全國先進會計工作者評選表彰活動,共有1299人被評為全國先進會計工作者,極大地激勵了廣大會計人員崇尚誠信、依法理財、銳意創新、敬業奉獻的工作熱情。
(四)加大懲戒力度,有效提升會計行業治理水平。誠信建設既要靠教育引導,也要靠有效治理。近年來,財政部堅持“強穿透、堵漏洞、用重典、正風氣”,從嚴從重查處影響惡劣的財務舞弊、會計造假案件,強化對相關責任人的追責問責。同時,聚焦行業突出問題,對會計師事務所持續開展“無證經營”“掛名執業”“網售報告”“超能力執業”四類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對代理記賬機構持續開展“無證經營”“虛假承諾”兩類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困擾行業多年的痼疾頑瘴初步得到遏制,會計行業呈現出新氣象新面貌。
(五)利用信息技術,不斷加強會計管理平臺建設。加快推進信用信息系統建設,完善會計信用信息的記錄、整合和應用是形成信用獎懲機制的基礎和前提。財政部建設開通了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全國代理記賬行業監管服務平臺,啟動建設全國會計人員統一服務管理平臺,推動實現中介機構和從業人員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同時設置了諸如行業監管、分析預警、信用信息采集等模塊。依托這三個平臺,我們正在推動實現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從業人員、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單位會計人員信用信息的歸集、共享和使用,通過信息化管理手段,實現會計和其他領域信用信息之間的互聯互通、共治共享。
三、立足改革需要,多管齊下促進會計誠信建設實現新突破
目前,我國會計誠信建設已從打基礎、建框架、促應用向健全基本制度、深化應用創新轉變,財政部將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決策部署,進一步完善制度安排,健全治理機制,加大教育宣傳和實踐養成,切實推動會計誠信建設融入新時代、取得新突破。
(一)健全法規制度,提升會計誠信建設法治化規范化水平。
新會計法為推進會計誠信建設提供了法律保障,財政部將以此為契機進一步加強相關制度建設,為完善以信用為基礎的監管機制提供支撐。一是完善守信激勵制度,完善會計人員管理辦法、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制度、會計先進工作者評選表彰制度等,將誠信執業情況作為會計人員選拔考核重要標準、職稱評審重要條件、表彰獎勵重要依據。二是建立失信懲戒制度,加快制定《注冊會計師行業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管理辦法》等,將嚴重違法失信單位和人員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三是建立信用信息管理制度,研究制定《會計信用記錄管理辦法》,明確會計信用信息的范圍、提供、收集、記錄等要求,加強會計信用信息安全管理。
(二)堅持治理推動,構建共治共享會計信用體系。
按照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總體部署,扎實推進會計信用體系與社會信用體系各方面各環節深度融合,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同向發力、同步推進。一是加強信息化平臺建設,全面記錄單位會計人員、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從業人員、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信用信息情況,建立健全標準統一、權威準確的會計信用記錄。二是推動信用信息共享應用,與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現互聯互通、數據共享。支持行業協會開展會計信用評價工作,加強評價結果應用,提升共享質效。三是構建協同監管機制,加強會計領域信用監管的系統性、協同性,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信用管理制度的相互銜接,實現行政審批、財會監督和執法信息的數據共享,推進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對違法失信行為進行精準打擊;綜合運用行政監管、市場約束、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等多種方式手段,形成監管合力,提升監管效能。
(三)加大誠信教育,形成風清氣正行業氛圍。
誠信教育是提高會計人員誠信意識、推動會計誠信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支撐,財政部將進一步充實誠信教育內容,將誠信教育貫穿會計人員職業發展全過程。一是強化會計誠信教育體系。將會計誠信作為重要內容,持續完善會計專業學位核心課程指南、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指南。加強會計誠信教育與高等教育、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會計資格考試的結合,不斷地對會計從業人員進行會計誠信觀念的灌輸,教育引導會計人員增強會計誠信意識。二是完善會計人才評價標準。健全會計人才評價標準,既強調對專業勝任能力的評價,更突出對會計人才品德的評價,堅持憑能力、實績、貢獻評價人才。對會計人才品德的評價充分體現會計人才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基本職業素養。三是加強誠信教育基地建設。充分發揮國家會計學院、會計行業組織在會計誠信教育方面的重要作用,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大力弘揚會計誠信文化。
(四)加強理論研究,促進誠信研究成果轉化應用。
理論是實踐的先導,加強新時期會計誠信建設需要符合新時代發展要求的誠信理論支撐。一是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會計誠信理論體系。樹立大歷史觀,從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歷史進程看待和研究新時代會計誠信,結合我國國情和特點,在守正創新中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會計誠信理論體系。二是將誠信實踐創新總結上升為理論。積極引導和支持加強會計誠信理論和實務研究,深入挖掘會計誠信建設鮮活實踐,形成一批有分量有價值的研究成果,為會計誠信建設和信用監管提供學理支撐。三是加強理論研究成果轉化應用。注重將優秀理論成果轉化為相關政策制度,融入培訓課程和教學內容,鼓勵在教學交流活動中分享和交流會計誠信教學經驗,積極研發會計誠信案例、豐富教學內容和形式,用先進理論更好指導會計誠信建設。
“誠信者,天下之結也。”會計誠信建設關系到市場經濟的平穩運行,是一項長期性、系統性的工程。新會計法的出臺為會計誠信體系建設奠定了堅實基礎,各地各部門要以落實新會計法為抓手,協同發力、集思廣益,不斷夯實制度基礎,提高行業道德水平,促進信用信息互通共享,為推動建設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作出更大貢獻。
來源:信用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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