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貫徹《地方鐵路與城際軌道施工企業信用評價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相關內容,現就《規定》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ㄒ唬┘訌娰|量安全監管的需要
根據國家鐵路局與我省相關文件的要求,地方鐵路監管權限下放至各地方人民政府。我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建設過程的質量安全監管,2020年共有我省地方鐵路與城際軌道工程施工標段約130個。2021年新開工項目5個,預計總里程約1000公里,總造價約2400億元,橋隧比高達90%,監管工作量大、難度高,需要通過信用評價工作提高監管效果?紤]到我省地方鐵路與城際軌道工程的實際情況,先將施工企業納入信用評價管理,其他從業單位視情況逐步納入。
(二)填補制度空白的需要
《浙江省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三十條 的要求省交通運輸廳開展包含地方鐵路與城際軌道工程在內的交通建設工程的信用評價管理。2020年9月25日至27日,鄭柵潔省長和劉小濤副省長就“基層建議建立地方綜合交通項目參建主體信用評價體系”一事分別作出批示,將地方鐵路與城際軌道納入交通建設工程信用評價管理,制定相應辦法與措施,填補制度空白。
二、制定依據
主要依據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省人大《浙江省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參考了交通運輸部《關于加強交通運輸行業信用體系建設的若干意見》、《公路施工企業信用評價規則》、原中國鐵路總公司《鐵路建設項目施工企業信用評價辦法》,重點參照了省交通運輸廳《浙江省交通建設工程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等。
三、主要內容
(一)信用評價范圍
因地方鐵路和城際軌道的站前(線下)工程和站后(線上)工程兩階段施工內容、開工時間、施工工期皆不同,參考相關文件及實際情況后明確了施工企業站前(線下)工程施工時間在4個月及以上、站后(線上)工程施工時間在3個月及以上的參評條件。
(二)信用評價等級
信用評價采用打分制,根據打分結果確定信用評價等級,信用評價等級分為AA、A、B、C、D五個等級。
。ㄈ┙梃b我省公路工程的信用評價體系與指標
信用評價指標、等級均參考《浙江省交通建設工程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試行)》,刪除了招投標管理、企業資質管理等非我省交通主管部門監管內容,同時借鑒了國家鐵路局、國鐵集團的《鐵路建設項目質量安全實行“十嚴禁”紅線管理的規定》等文件要求,將鐵路相關規定納入評價指標與負面清單。
。ㄋ模┙⒘藘炐判袨榈募臃謾C制
為充分發揮信用評價工作正向激勵的作用,對優信企業進行激勵。對獲得各級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交通主管部門表彰的優信行為,予以加分。
。ㄎ澹┬庞迷u價結果聯合應用
為推動綜合交通建設工程信用評價管理,在原有公路、水運施工企業信用評價結果應用的基礎上將地方鐵路與城際軌道施工企業納入后,開展聯合應用。施工企業在公路、水運、地方鐵路與城際軌道同時承接多個項目的,分別在相應的工程領域信用評價中納入地方鐵路與城際軌道工程項目,開展分開評價、聯合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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