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頒布《中央儲備糖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令2021年第41號,以下簡稱《辦法》),自2021年4月10日起施行!掇k法》著力加強中央儲備糖規范管理,確保數量真實、質量合格、儲存安全、節約高效。
一、《辦法》出臺背景
我國食糖儲備制度建立以來,儲備規模布局結構持續調整優化,管理逐步規范,在服務市場調控和促進產業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2018年,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組建,承擔國家食糖儲備管理職責,負責中央儲備糖收儲、輪換,落實動用指令。根據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和新的部門職責分工,以及國內外食糖供需形勢和市場變化,有必要總結2008年以來儲備食糖管理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經驗,進一步完善體制機制,明確部門任務分工,細化操作程序要求,破解問題防范風險,確保儲備糖管得好、拿得出、調得快、用得上,有效發揮作用。
二、《辦法》主要內容
《辦法》共8章36條,重點對中央儲備糖管理的原則要求、職責分工、工作程序等進行規定。第一章總則共3條,闡明了制定目的、概念定義、原則要求。第二章職責分工共5條,規定了有關部門單位的職責任務。第三章計劃管理共8條,規定了中央儲備糖收儲、銷售、輪換、動用計劃的提出和確定流程,以及操作方式等。第四章倉儲管理共7條,規定了承儲企業選取和倉儲管理要求。第五章質量管理共3條,規定了質量要求和質量檢驗監測要求。第六章監督檢查共5條,規定了有關部門單位的監督檢查和核查職責。第七章罰則共3條,明確了違規行為的處罰措施。第八章附則共2條,規定了施行時間和解釋部門。
下一步,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將積極落實《辦法》規定,不斷提高中央儲備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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