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信用制度包括企業信用管理制度和企業誠信自律制度,而以往的制度及配套管理措施設計缺乏標準化支持,難于保證制度建設的科學性和完整性。兩項信用類國家標準的發布實施,彌補了缺少標準化技術工具的不足。其中,《信用管理師國家職業技能標準(2021年版)》可用作支撐企業信用管理制度設計的主要工具,《企業誠信管理體系要求》(GB/T31950—2022)則可用作支撐企業誠信自律制度設計的主要工具。企業宜將二者融合應用,能夠保證企業信用制度設計的科學性和完整性,以及配套管理措施具有可行性。
2021年12月,我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布了《信用管理師國家職業技能標準(2021年版)》。2022年夏,《企業誠信管理體系要求》(GB/T31950—2022)起草組完成了標準編制工作,已報送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審批。雖然兩項國家級的信用標準分別隸屬于兩個不同的標準化體系,而且在編制技術要求、規范和側重方面有著很大差異,但在目標、內容和作用方面卻可視為異曲同工之作。如果企業能夠同時宣貫這兩項標準,對于完善企業信用制度的設計、建設、落地實施和持續改進,都將起到強有力的技術支撐作用。
企業信用制度是保證市場經濟良好運行的一項基本制度,它不僅能在信用經濟和數字經濟時代塑造適配的商業倫理,更能推進企業的高質量發展。對企業來說,建立企業信用制度的意義:
(1)建立起全方位防控來自市場的信用風險的科學應對方法,減少或挽回企業的經濟損失,降低企業經營成本;
(2)產品質量管控和品牌建設的基石,是企業建立市場信譽和產品口碑最重要的舉措,能提升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3)應對政府信用監管的有效舉措,是以最低成本保證企業合法合規經營的長效機制,能對市場營商環境的改善作出貢獻。
建設企業信用制度的依據是正在演進的第三代企業信用管理理論。在方法上,企業信用制度由兩項制度組成,分別是“企業信用管理制度”和“企業誠信自律制度”。
企業信用管理制度也稱“企業信用風險管理制度”或“企業信用風險控制制度”,其作用是防控來自企業外部的、國內外客戶的信用風險,包括法人和自然人兩類客戶的信用風險。因此,在覆蓋面上,這項制度還可劃分出一項“消費者信用風險管理制度”。當然,除了防范和控制來自客戶的信用風險,還能應對來自市場環境的風險,主要包括政府信用監管措施和海外客戶所在國家法律環境方面的風險。
從企業管理的視角看,企業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及其配套的管理措施,是要對企業賒銷或金融授信業務實施科學管理,提高企業賒銷或放貸的成功率。在追求最大限度地擴大賒銷或放貸規模的同時,控制住來自賒購客戶和信貸受信人的信用風險,將其信用風險降低到一種合理程度,從而使企業獲得的利潤達到最大化。
就制度形成而論,企業信用管理制度的基本要素包括:
(1)企業和消費者信用管理兩種技術方法;
(2)以信用管理部門為主的組織保障;
(3)完善的客戶信用檔案設施;
(4)信控服務業提供的外部技術支持。
在上述要素中,必須要獲得信控服務業提供的外部技術支持,是企業信用管理方法的特殊之處,是與其他諸如財務、人力資源、生產流程等管理方法的最大不同之處。也就是說,企業僅依靠內部的管理措施或資源,是無法實現防控客戶信用風險管理目標的。欲取得賒銷利潤最大化的效果,企業非常依賴由信控服務業提供的信息產品和服務。全程企業信用管理需要獲得信控服務業外部技術支持的情況如圖1所示。
圖1 全程企業信用管理及其所需的信控服務業 外部技術支持示意圖
通常,企業信用管理制度得以確立,宜由企業的信用管理部門負責執行若干項配套的管理措施,并牽頭協調其他相關部門協同工作。企業信用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
(1)任務目標。全程防控來自國內外多類市場主體的信用風險,對象包括法人客戶、自然人客戶和公關對象。
(2)實施內容。以平臺模塊或管理流程形式實現各項信控功能,包含對潛客戶的預警、事前防范、事中轉移和事后控制處置。
(3)具體執行。企業信用管理部門。
(4)監督模式。負責財務或銷售的副總經理進行監督、總經理/CEO監督、董事長直管、雙重監督。
(5)實施效果。增強企業賒銷、換貨和放貸的授信能力,取得所在行業最高水平的授信成功率;提高應收賬款的質量,改善企業的現金流量;優化庫存管理水平,降低庫存成本;改善客戶關系,增加客戶的訂貨量,擴大產品的市場份額;助力企業產品質量的改進,維護企業或產品的品牌聲譽。
(6)考核指標:信用等級、債券等級、信用風險指數、DSO(賒銷變現天數)、ROCE(資本回報率)、BDSales(壞賬率)、ACACC(信用部門客戶管理比率)、CEI(回款效率指數)等。
建立企業信用管理制度的理論依據是企業和消費者信用管理理論。該理論的創建是基于19世紀末和20世紀初的企業賒銷市場實踐。1924年,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兩位教授——西奧多爾·貝克曼(TheodoreN.Beckman)和羅伯特·巴特爾斯(RobertBartels)合作出版了第一代企業信用管理理論的奠基作《CreditandCollectionsinTheoryandPractice》,其目的是為解決“人們進入信用領域而沒有準備”的問題。第二代企業信用管理理論形成于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后,完善于20世紀七八十年代。該理論以5C方法為代表,構建了企業信用管理5項基本功能,強調對賒銷或放貸的全程實施信用風險管理,并且得到了以征信業為主的信控服務技術支持。企業和消費者信用管理理論追求量化指標的應用,包括使用Z-Score方法建立企業客戶信用風險評估指數,以及大規模應用FICO個人評分產品。在20世紀90年代中后期,企業和消費者信用管理理論被引入我國。
欲使企業持之以恒地堅守誠實守信的商業倫理,就需要有制度約束。企業誠信自律制度就是用于維護企業堅守誠信商業倫理的制度,主要約束企業在經營活動中合法合規,其次要求企業承擔應盡的社會責任,根本性地解決企業對內對外的誠信行為和形象問題。
企業要想基業長青,成長為“百年老店”,建立和實施企業誠信自律制度是不可或缺的。企業誠信自律制度要求企業自覺自愿約束自身的行為,對所有相關方均做到誠實守信,而且能夠主動實施自我檢查和自我監督。這里所指的相關方主要包括客戶、供應商、融資授信方、員工、投資人、政府監管部門和所在社區。
企業建立誠信自律制度,所要實現的主要目標是:
(1)信守契約和承諾,在市場上建立企業誠實守信的形象和口碑,取得信用評級評價的高信用等級;
(2)堅守誠實守信的商業倫理,維護公平交易原則,不欺騙欺負消費者,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務;
(3)合法合規經營,以正確的態度、敏感的警覺應對政府的信用監管措施,對于以往的失信過錯要及時修復;
(4)對員工雇員信守勞動合同和福利承諾,善待員工,提高人力資源的職業信用管理水平;
(5)自覺維護公共環境和公共道德,承擔應盡的企業社會責任。
企業誠信自律制度的落地實施涉及企業的對外付出,將誠信自律行為制度化執行超出了信用管理部門的職權范圍。在沒有對企業信用管理部門專門授權的情況下,企業需要建立更高層級的執行和監督機制。通常,欲施行這項制度,應由企業董事會和最高經理層直接領導和協調,并由信用管理、合規、法務、財會、人力資源和工會等部門通力配合。在技術上,信用管理部門可提供制度建設的設計方案。如果該部門得到授權,也可具體負責流程的各環節管理、日常監控及提供政策性建議和技術性咨詢等項工作。
企業誠信自律制度主要內容包括:
(1)任務目標。全方位地打造對外的誠信形象,將卓著的信譽轉化為企業的無形資產。
(2)實施內容。兌現對政府監管部門的信用承諾;堅守商業倫理;合法合規經營,照章納稅,遵守環保規定、不做假賬等;不折不扣地執行勞動合同;履行企業社會責任。
(3)具體執行。董監高做決定,授權信用管理部門執行,協調相關部門配合。
(4)監督模式。董監高內部監督,行業協會外部監督,第三方誠信評價機構技術監督。
(5)實施效果。企業不上政府公示的企業失信“黑名單”、董監高個人不上政府公示的失信“黑名單”、及時進行信用修復、具有國內國際工程投標要求的有效期內《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取得政府市場監管部門的質量信用報告備案、無勞動糾紛案或勝訴保證、慈善捐贈的良好效果。
(6)效果指標。定期檢查驗收、持續改進措施設計方案、第三方認證。
與企業信用管理制度不同,企業誠信自律制度屬于企業的“內在制度”,在企業內部實施即可,基本上不需要來自企業外部的技術支持。為取得良好的制度效果,企業可以使用誠信評價方法進行自檢,也可接受行業協會的監督,但不是必須的。需要提示的是,采用誠信評價(也稱“信用評價”)方法自檢也可以執行或參照相關國家標準,例如《企業信用評價指標》(GB/T23794—2015)、《企業信用評估報告編制指南》(GB/T31953—2015)、《信用服務機構誠信評價業務規范》(GB/T22119—2017)等。但是,所使用的評價指標最好是具有本行業特征的指標,有些行業協會編制過或擁有評價本行業企業專用的指標體系。另外,在市場上也能搜尋到編制過各行業誠信評價指標體系的第三方誠信評價機構。
構建企業誠信自律制度的主要理論依據是企業社會責任(CSR)理論,以及企業社會責任的國家標準和國際標準。在技術上,社會信用體系理論中的失信懲戒和守信激勵方法、企業誠信評價方法、政府信用監管規范等共同構成支持制度建設的“技術工具箱”。當然,為使這項制度落地實施,設計配套的管理方法和架構各項操作流程的最佳技術工具還是新國標。
關于社會責任及其基本定義,早于20世紀就已形成了國際共識,即組織通過透明的、合乎道德的行為,為其決策和活動對社會、經濟、環境造成的影響承擔責任。在21世紀初,企業社會責任理論也趨于成熟,并走向了標準化。2010年11月,國際標準化組織(ISO)頒布了《社會責任指南》(GuidanceonSocialResponsibility,ISO26000),這是由54個國家參與制定的一項國際標準。該國際標準就組織的社會責任給出了釋義:組織通過透明和合乎道德的行為,為其決策和活動對社會和環境造成的影響承擔責任,這些行為包括:
(1)促進可持續發展,關注安全健康和福利,其中包括動物的福利;
(2)充分考慮各利益相關方的利益;
(3)尊重法律法規并與國際行為規范保持一致;
(4)全面貫徹社會責任實踐,并監督促進組織影響區域范圍內其他組織的社會責任行為。
該國際標準的頒布實施,標志著企業社會責任理論的成熟。對執行社會責任標準的組織來說,社會責任已經超越了“是否應該做”的道德討論,而轉變為“需要做什么”的實際要求,即組織應堅持問責、透明、道德行為、尊重法治和國際行為規范、保障人權以及尊重利益相關方利益等原則,把對社會和環境的考慮融入到組織決策,確保組織決策和組織活動與社會期望相一致。
對我國企業來說,早在2004年,外貿企業就受到企業社會責任要求的第一波沖擊,它來自于歐美的SA8000認證。自此社會責任成為了企業管理必須考慮的新要素。黎友煥(2004)認為:“隨著人們環境意識和社會全面協調發展觀念的不斷增強,企業或公司在未來市場中競爭的成敗,就不僅僅取決于單純的經濟指標,而是由多重因素共同決定。未來市場領先的公司將是那些在社會責任、環境保護和商業等三個基本方面處于領先地位的公司。”
對于企業信用管理理論界來說,企業社會責任標準頒布及不同層級的認證實踐,對企業信用制度設計產生了很大影響。不夸張地說,它將成為第二代企業信用管理理論的“終結者”。
2021年12月,人社部辦公廳頒布了這項新職標,信用管理師職業的建設工作正式重啟,此舉疏通了我國培養企業信用管理和征信技術人才的一條主渠道。除此之外,對于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信用管理師也屬于體系建設專業人才,在城市和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以及運行工作崗位上發揮著技術骨干作用。
作為一個國家職業,《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22年版)》定義信用管理師職業人群表述如表1所示。
表1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22年版)》的 信用管理師職業條目
新職標是在修訂2006年版《信用管理師國家職業標準(試行)》的基礎上產生的。鑒于編制舊職標的理論依據是第二代企業信用管理理論,所以企業信用管理操作技能包括5項基本功能,即客戶信用檔案、科學授信、應收賬款管理、商賬追收和利用征信數據庫開拓市場。此外,鑒于舊職標的人才培養目標是企業信用經理人,因此還要求信用管理師掌握信用管理部門的日常運營方法。
2019年8月,人社部下發了《關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評價制度的意見》。為貫徹該文件精神,2020年6月,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和人社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聯合印發了《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制定工作計劃(2020—2022年》。按照文件要求,任務承擔單位中國市場學會成立了具有業界廣泛代表性的標準起草組,啟動了新標準的編制工作。
在舊職標廣泛應用的15年間,我國的社會經濟建設突飛猛進,企業經歷了經濟全球化的洗禮。因此,企業信用管理職能受到諸多由外部社會經濟環境變化和新政策因素產生的影響,信用管理崗位職責有必要隨之調整,以適應新經濟形勢和新市場環境。這些影響因素主要包括:
(1)社會信用體系建立的一系列新規,特別是運行失信懲戒機制而形成的“黑名單”公示和懲戒措施清單,以及守信激勵機制、信用修復制度和信用承諾制;
(2)起始于2005年的企業誠信評價制度走向成熟,無論是對行業監管,還是對企業誠信自律都起到了技術進步的推動作用;
(3)政府市場信用監管升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頒布若干新規章,對嚴重失信違規和經營異常企業等類別實施分級分類監管,以及為優化營商環境采取了新型監管方式;
(4)人民銀行出臺新規章,進一步規范征信機構及其業務操作,征信和信用評級機構備案制度不斷完善;
(5)政府出臺企業合規管理政策要求,尤其是對國企合規的相關規定;
(6)響應政府“一帶一路”倡議的相關政策方針,企業對信用管理提出了為赴海外從事貿易或投資活動保駕護航的要求;
(7)對企業社會責任的要求逐步走向系統化和規范化。
另外,信用科技領域的技術進步和數據環境變化也在推動企業信用管理方法升級換代,所產生的影響主要包括:
(1)大數據環境下的大數據征信技術創新,包括云計算和大數據畫像技術;
(2)征信大數據平臺架構技術廣泛應用;
(3)供應鏈金融方法;
(4)商品追溯方法;
(5)分專業領域的信控方法;
(6)區塊鏈在信用管理領域的應用;
(7)信用標準化。
根據人社部主管部門的要求,新職標須以培養技能型的個體為目標。遵循《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制定技術規程(2018年版)》的要求,新職標分別刪除了舊職標中的“信用管理部門”日常管理操作相關內容和“利用征信數據庫開拓市場”功能塊。
以往企業信用管理方法只能防范、監測、轉移和控制來自企業外部客戶的信用風險和反欺詐,因而傳統方法具有“只對外,不對內”的特點。為適應企業對內統籌信用和誠信相關管理工作的新需求,對外適應政府升級的信用監管要求,新職標要求信用管理師具備建立、實施和監控企業誠信自律制度的操作技能,并能在此項工作中宣貫多項信用國家標準。
盡管新職標是為企業信用管理崗位技能操作設立的標準,但其細致劃分了企業信用管理制度的各項功能,以操作難易程度予以分層級展開,并按照技能操作先后次序和邏輯關系進行排列,映射出了企業信用管理部門的業務流程。
對于兼顧企業誠信自律制度及其管理實施,新職標增加了相應的技能操作,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1)企業誠信自律要求;(2)企業社會責任要求;(3)應對政府的市場信用監管的操作。
需要補充提示的是,企業信用管理制度和企業誠信自律制度的建設和施行均需要專業團隊執行,將功能賦予信用管理部門集中管理是一個可行的辦法,可讓信用管理部門發揮配套管理措施設計、具體操作和內外協調作用。鑒于此,在設計企業信用制度時,還應參考舊職標中的信用管理部門功能模塊相關內容,以及與之配套的培訓教材《信用管理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中的對應章節。
新國標可被用作設計和建設企業誠信自律制度的技術指南,而且該標準還能對完善企業信用管理制度設計起到補充作用。
新國標是在修訂《企業誠信管理體系》(GB/T31950—2015)(以下簡稱“舊國標”)基礎上編制完成的,替代了舊國標。
新國標要求企業堅守誠信原則代表的商業倫理,并將其融入企業的生產和經營各環節,鼓勵企業分析顧客、利益相關方和社會的要求,并作出必要的承諾。針對企業潛在的失信風險和誠信危機,基于制度形成配套的管理方法,使其持續受控,以滿足堅守誠信原則和兌現承諾的制度規定,達到使企業持續提升誠信水平的目的。
在內容上,新國標增加了信用調查、信用檔案管理、授信管理、合同管理、商賬管理、社會責任履行、誠信風險管理、應急準備和響應、誠信文化建設等項內容,并根據系統性原則,用動態改進型企業誠信管理體系建立和支撐企業誠信自律制度。
在技術上,新國標確立了建設和施行企業誠信自律制度應堅持的若干原則。新國標采用PDCA循環工作法予以落地實施,并將信用承諾設置為企業誠信管理體系的起始點。PDCA即Plan(策劃)—Do(實施)—Check(檢查)—Action(處置)。企業誠信管理體系的運行方式如圖2所示。
所謂“PDCA循環工作法”也稱“戴明環”,是由美籍質量管理專家愛德華茲·戴明(W.Edwards.Deming)于1950年為改進日本企業質量管理方法而提出的,例如日本豐田企業就是最早實踐該方法的典型。原本該方法只應用于制造業企業的質量管理和提高生產效率,后來該方法被提煉成為一種思維框架和工作模式,應用范圍擴大到許多經濟管理領域。
企業可將新國標用作為完善企業誠信自律制度建設的指南,通過建立企業誠信管理體系,將誠信自律制度要求標準化和規范化。
企業誠信管理體系主要包括:
(1)企業環境。相關方的需求和期望、愿景和目標、誠信管理體系的范圍和流程。
(2)領導作用。確認企業的誠信方針、確認誠信目標及配套制度、確認配套管理部門的職責和權限。
(3)策劃。確立誠信目標及其配套制度的要求、企業的承諾及其要求、應對風險和機遇的要求、應對變更的要求。
(4)支持。資源、信息交流與控制、成文信息。
(5)管理實現。信用調查、信用檔案管理、授信管理、合同管理、商賬管理、社會責任履行、誠信風險管理、應急準備和響應、誠信教育培訓。
(6)檢查與分析。人員評價、內外部影響因素的檢查與分析、承諾兌現的檢查與分析、誠信目標實現的核查和分析、失信評估和處置、信用修復與守信激勵的確認和實施。
(7)持續改進。改進機制。
(8)審核。審核計劃、審核方案和內容、審核實施、核查、評審與改進、審核員的能力和評價。
需要補充提示的是,標準化的企業誠信管理體系運行采用了PDCA工作方法,而且借鑒了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從標準化到認證的實踐經驗。ISO9000認證能夠幫助企業建立一個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該認證“根據體系的要求和特點實施和控制變革,尤其特別的是,根據ISO9000系列標準設計基礎結構,開發出一個包括過程、質量和業務管理的綜合體系”。
30多年來,實踐證明ISO9000標準和認證能切實幫助企業建立起質量管理的框架,并采用內部管理和外部監督相結合的方法,將體系“運行”起來,而且功能和效果還可以不斷改進。因此,為了高質量地設計和建設企業誠信管理體系,在宣貫新標準的同時,還宜參照ISO9000認證方法及其取得的成功經驗。
當前,企業面臨極其復雜多變的經濟形勢,前些年的經濟全球化已經遭遇“逆全球化”阻滯,國內經濟發展需要建立內外雙循環機制,新產業政策正在推動企業朝著高質量發展方向升級。可以預見,在今后一個很長的歷史時期,國內國際市場動蕩和變化將是常態,市場中的信用風險有增無減。與此同時,無論出于私利還是公心,已處于后工業時代的發達國家對企業社會責任的要求愈發強烈,在國際貿易、國際投資和國際工程投標領域中設置了越來越多的社會責任門檻。另外,隨著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推進,催生了適應信用經濟和數字經濟發展的一系列市場新規,加之政府的市場和金融信用監管方式升級換代,將企業推到了市場商業倫理重塑的最前沿。
鑒于外部市場環境和社會制度的雙雙變化,為適應信用風險增大的復雜市場環境,應對政府信用監管新規和企業社會責任要求,建立企業信用制度應作為企業的最佳應對之策。建立健全企業信用制度不僅能使企業抵御信用風險和降低經營成本,還能維護企業的品牌和擴大銷售。
以往企業建設信用制度沒有標準化的工具可用,制度設計存在基于片面經驗的隨意性,往往會在科學性和完整性方面出現缺陷。隨著我國信用標準化工作的快速推進,為企業設計和建設功能完備的信用制度提供了強有力的技術支撐。認真宣貫《信用管理師國家職業技能標準(2021年版)》和《企業誠信管理體系要求》(GB/T31950—2022)兩項標準,可以避免企業在信用制度建設上再“摸著石頭過河”。
新職標和新國標各具所長,但對于各自對應的制度建設都具有科學性和完整性的優勢。因此,在設計企業信用制度時,如能將兩項國家標準進行融合,將可能取得如下良好的效果:(1)兩項標準具有互補性,融合應用能將企業信用制度設計得更加完備;(2)將制度落地實施的各項舉措在顆粒度上設計得足夠細密;(3)PDCA工作方法能使兩項制度得到持續改進;(4)能幫助企業信用管理人員不斷提高業務操作水平,還能對部門要求的技能型人才培訓提供支持。
當然,在制度使制度落地的各項配套管理措施時,在技術細節上還可參照其他不同級別的信用標準,包括國家標準、地方標準和團體標準,個別行業標準也有參考價值。另外,體系化的企業信用制度建設工作,要求企業具備信用信息和誠信信息系統。在實踐中,企業或可將信息設施合二為一,以一個平臺(套件)或一個大系統的方式滿足企業信用制度及其配套管理措施的全部信息需求。
總之,在企業信用制度設計和建設工作中,應讓兩項國家標準發揮出技術指南性質的支撐作用,最終達到以完備的企業信用制度為企業高質量發展賦能的目的。
源點注:選文選自《征信》2022年第11期,作者林鈞躍,中國市場學會、信用學術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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