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建立違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案例歸集和通報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旨在全面深入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
《通知》明確,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和第三方機構對違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情況進行歸集排查,建立案例歸集和定期通報制度。對違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的典型案例情況進行通報,在國家發展改革委門戶網站和“信用中國”網站向社會公示,同步納入全國城市信用狀況動態監測。
《通知》提出,納入違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案例通報的,主要包括以下四類情況:地方政府及有關機構違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禁止準入類或許可準入類事項要求進行審批的;市場主體違規進入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禁止或限制進入的行業、領域、業務的;地方政府及有關機構設置市場準入隱性壁壘的,如國家層面已放開但地方仍在審批、另設市場準入限制性條件、監管能力不足導致不敢批、行政審批互為前置、同類事項跨區域重復審批等;其他違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的情況。
《通知》對進一步完善市場準入效能評估制度工作進行了部署,提出在福建、云南、寧夏等第一批試點基礎上,進一步擴大試點范圍,明確將北京、河北、上海、浙江、安徽、廣東、重慶納入第二批試點,不斷完善指標體系建設,注重將信息技術作為重要工作手段,開展效能評估信息化平臺建設,探索效能評估結果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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