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人民政府最新發布《關于印發石家莊市穩定經濟運行的若干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穩定全市經濟運行的若干措施及20個配套政策公布↓↓↓
石家莊市穩定經濟運行的若干政策措施 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國發〔2022〕12號)和《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扎實穩定全省經濟運行的一攬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冀政字〔2022〕31號),結合本市實際,制定下列措施。 一、財稅政策(10項) 1.進一步加大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力度。在落實已出臺的制造業等6個行業企業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基礎上,對批發和零售業,農、林、牧、漁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7個行業企業,按月全額退還增量留抵稅額、一次性全額退還存量留抵稅額。加強政策宣傳,及時發布熱點問題、疑難問題的解答,對納稅人開展有針對性的操作培訓,抓緊辦理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留抵退稅,在納稅人自愿申請的基礎上,按上級要求確保完成集中退還存量留抵稅額。加強退稅風險防范,依法嚴懲偷稅、騙稅等行為。(市財政局、市稅務局負責) 2.全面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推行企業研發投入后補助制度,對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優惠的規上科技型企業,對上一年度享受優惠的實際研發投入新增部分,在省財政補助的基礎上,市財政按5%予以補助,年度最高補助500萬元。對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優惠的規模以下的科技型企業,對上一年度享受優惠的實際研發投入新增部分,在省財政補助的基礎上,市財政按10%予以補助,年度最高補助100萬元。鼓勵各縣(市、區)積極爭取加計扣除減稅額的省級獎勵。加強政策宣傳解讀,對企業提出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問題第一時間積極響應,幫助解決問題,降低涉稅風險。(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科學技術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 3.加大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稅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業在2022年度內新購置的單位價值在500萬元以上的設備、器具,折舊年限為3年的可選擇一次性稅前扣除,折舊年限為4年、5年、10年的可減半扣除;企業可按季度享受優惠,當年不足扣除形成的虧損,可按規定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扣除。通過提取購置設備信息提示提醒企業及時享受優惠政策。(市稅務局負責) 4.加快財政支出進度。市級轉移支付尚未下達的,按上級要求全部下達;中央、省級轉移支付在規定時間內下達。加大盤活存量資金力度,對結余資金和連續兩年未用完的結轉資金按規定收回統籌使用,對不足兩年的結轉資金中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要收回統籌用于經濟社會發展急需支持的領域。加大財力下沉力度,加強庫款調度,壓實縣級責任,確保基層平穩運轉。(市財政局負責) 5.加快政府專項債券使用進度。加快項目前期工作,抓緊落實用地、環評、規劃、施工許可等前期手續,力爭項目盡早具備開工建設條件,使上級審核通過的儲備項目盡快轉化為實施項目。加快專項債券發行進度,合理制定發行計劃,按上級要求基本發行完畢。加快項目開工建設和資金支付進度,推動未開工項目開工、在建項目順利實施,促進專項債券資金加快使用,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力爭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畢。鼓勵將專項債券用作重大項目資本金,引導商業銀行對符合條件的專項債券項目建設主體提供配套融資支持,做好信貸資金和專項債資金的有效銜接。積極謀劃儲備項目,特別是盡快謀劃一批新型基礎設施、新能源項目,擴大儲備項目規模,最大限度地爭取上級債券資金支持。(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人行石家莊中心支行、河北銀保監局負責) 6.落實政府性融資擔保等政策。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要對符合條件的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行業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提供融資擔保支持,及時履行代償義務,推動金融機構盡快放貸,不盲目抽貸、壓貸、斷貸。對符合條件的支小支農擔保業務保費給予保費補助和風險補償。持續加大與省融資擔保基金對接力度,創新業務模式,提高融資擔保能力。(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河北銀保監局負責) 7.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提高政府采購工程面向中小企業預留份額,政府采購限額標準以上、400萬元以下的政府采購工程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采購人應當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超過400萬元且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在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的前提下,按照統一質量標準,將預留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份額由30%以上2022年階段性提高至40%以上,非預留項目要給予小微企業評審優惠,增加中小企業合同規模。給予小微企業的價格扣除優惠,貨物和服務項目由6%-10%提高至10%-20%。適當提高大中型企業與小微企業組成聯合體或者大中型企業向小微企業分包的評審優惠幅度。(市財政局、市行政審批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園林局負責) 8.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為1%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負責) 9.實施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在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的前提下,對符合條件地區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階段性緩繳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納部分,緩繳期限階段性實施到2022年底。在對5個特困行業實施階段性緩繳三項社保費政策的基礎上,對受到疫情沖擊嚴重、行業內大面積出現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導向的其他特困行業,擴大實施緩繳政策,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緩繳期限不超過1年,養老保險費緩繳期限階段性延長到2022年底。(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負責) 10.加大穩崗支持力度。對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30人(含)以下裁員率不高于20%的參保企業,給予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大型企業返還比例從30%提高至50%,中小微企業返還比例從60%提高至90%。符合條件的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參保的個體工商戶,2021年度平均參保人數300人及以上的按50%返還,300人以下的按90%返還。支持自主創業,對符合條件的個人發放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為2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借款人合伙創業貸款額度人均不超過22萬元,總額度最高不超過130萬元。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法定借款人,貸款總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將符合條件的新市民納入創業擔保貸款扶持范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負責) 二、金融政策(9項) 11.鼓勵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貨車司機貸款及受疫情影響的個人住房與消費貸款等實施延期還本付息。鼓勵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按市場化原則與中小微企業(含中小微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貨車司機等自主協商,對其貸款實施延期還本付息,努力做到應延盡延,本輪延期還本付息日期原則上不超過2022年底。對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受疫情影響隔離觀察或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鼓勵金融機構對其存續的個人住房、消費等貸款,靈活采取合理延后還款時間、延長貸款期限、延期還本等方式調整還款計劃。對延期貸款堅持實質性風險判斷,不單獨因疫情因素下調貸款風險分類,不影響征信記錄,并免收罰息。(人行石家莊中心支行、河北銀保監局負責) 12.加大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力度。發揮好支持普惠小微的市場化工具引導作用,對地方法人銀行普惠小微貸款余額增量的2%提供激勵資金,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困難行業的傾斜力度。加大對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游等產業貸款投放。鼓勵金融機構對符合續貸條件的市場主體按正常續貸業務辦理,保持合理流動性。(人行石家莊中心支行、河北銀保監局負責) 13.繼續推動金融機構減費讓利。推動實際貸款利率在前期大幅降低基礎上繼續下行,督促指導降低銀行賬戶服務收費、人民幣轉賬匯款手續費、銀行卡刷卡手續費,減輕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經營成本壓力。督促金融機構做到利率、費用公開透明,對金融機構違法違規收費的情況堅決予以依法查處。(人行石家莊中心支行、河北銀保監局負責) 14.提高資本市場融資效率。加大企業上市培育力度,對已啟動上市工作的企業,根據股改、輔導、審核、注冊等4個關鍵階段給予重點支持。優化上市前的激勵政策,對與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簽訂改制輔導等相關協議,并完成股份制改制的上市后備企業資源庫入庫企業,給予股改費用補貼;對申請在境內A股上市,在河北證監局完成輔導驗收,且向中國證監會(或各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請材料并取得受理函的企業,給予上市服務費用補助。支持和鼓勵企業通過發行公司債、企業債、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可轉債等方式多渠道融資,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優化債務融資結構。支持和鼓勵金融機構發行金融債券,建立“三農”、小微企業、綠色、雙創金融債券綠色通道,為重點領域企業提供融資支持。(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河北證監局、人行石家莊中心支行負責) 15.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基礎設施建設和重大項目的支持力度。支持開發性銀行設立加強基礎設施建設融資專項,對納入融資專項支持的項目在貸款規模上給予專項保障,并給予政策允許范圍內最優融資利率支持。引導商業銀行進一步增加貸款投放、延長貸款期限。鼓勵保險公司發揮中長期資金優勢,加大對水利、公路、市政、物流等基礎設施建設和重大項目的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機構加強與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業主的常態化對接,幫助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公募基礎設施REITs,積極開展公募基礎設施REITs政策的宣傳培訓工作,加大篩選梳理符合發行REITs的優質資產的力度,用足用好金融融資工具。(人行石家莊中心支行、河北銀保監局、市發展改革委、河北證監局、市水利局、市交通運輸局負責) 16.發揮政府性投資基金作用。支持石家莊市主導產業發展基金等市級政府投資引導基金擴大規模,加強與省級投資平臺和民間投資機構合作,撬動更多社會資本,支持我市重大產業項目發展。(市發展改革委、市國資委、市科學技術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負責) 17.推動房地產貸款平穩增長。合理確定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落實好首套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參考同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減20個基點要求。合理滿足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貸款需求。(河北銀保監局、人行石家莊中心支行負責) 18.創新科技金融服務。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快速發展,提升主導產業自主創新能力和產業競爭力,組織開展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貼息補助有關工作。擴大科技創新券支持對象和范圍,充分發揮科技成果轉化風險補償資金作用。(市科學技術局負責) 19.發揮地方金融組織補位作用。優化地方金融組織對受疫情影響重點行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金融服務。鼓勵小額貸款公司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企業和個人下調貸款利率、減免手續費用、對貸款適當延期或展期、免除罰息、完善續貸安排。鼓勵典當行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無法及時辦理贖當、續當的當戶,不盲目做逾期絕當處理,減免逾期罰息,對其中有續當需求的當戶,可先行受理續當,適當延長當戶繳納當前利息及當期續當綜合費用的期限,并適當下調當費費率。(市地方金融監管局負責) 三、穩定擴大投資政策(9項) 20.加快推進一批水利工程項目。2022年再開工一批已納入規劃、條件成熟的項目,包括河道防洪、城鎮和農村供水、河湖生態綜合治理、南水北調防洪影響處理等方面工程。加快農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換工程建設進度,確保2022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實施冶河灌區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項目,年內投資完成率達到90%以上;實施磁左、靈正、槐南3條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項目,力爭年內全部完成。加快燕川水庫建設進度,汛前完成主體工程,力爭11月底前完工。(市水利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 21.加快推動交通基礎設施投資。爭取石家莊城市軌道交通二期建設規劃盡早獲批,分期分批加快地鐵項目開工建設。加快石太高速改擴建、復興大街市政化改造、北三環市政化改造、學府路東延等項目建設,推動石衡高速年內開工建設,力爭衡昔高速年內具備開工條件。啟動新一輪農村公路建設和改造,在完成2022年年度目標任務的基礎上,再新增完成農村公路新改建82公里,實施農村公路安防工程125.2公里、改造危橋31座。力爭2022年度共計完成建設改造農村公路518公里、實施農村公路安防工程142公里、改造危橋37座。(市軌道辦、市交通運輸局、市城市更新促進中心、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國資委負責) 22.加快工業項目建設。加快實施一批生物醫藥、新一代電子信息、裝備制造、現代食品等重點工業項目,突出高端化、綠色化、智能化改造方向,支持一批產業化項目和制造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積極推薦申報工信部支持的專精特新重點“小巨人”企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科學技術局負責) 23.加快城市更新項目投資。統籌推進高鐵片區等六大城市綜合更新片區、石煤機廠區城市更新示范項目等老舊廠區更新、956個老舊小區的改造、11個1975年以前危舊住房更新試點、環中央綠色體育公園活力街區等街區和9個高品質城中村改造試點等城市更新重點任務,推動城市更新一批重大項目落地達效,形成謀劃一批、啟動一批、建成一批具有影響力和示范性的重點工程的良好局面,以高質量投資支撐穩增長。(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市更新促進中心等部門負責) 24.繼續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積極發揮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城市建設成效,結合城市更新及老舊管網改造等工作部署,新老城區分類施策,因地制宜、統籌有序推進綜合管廊建設。在城市新區,根據功能需求,積極發展干線、支線和纜線有機結合的綜合管廊系統,統籌各類管線敷設;在老城區,重點加強布局緊湊、經濟合理的纜線管廊建設,統籌謀劃、分段實施。跟進國家、省入廊收費政策制定情況,及時完善我市入廊管線有償使用機制,明確收費標準、收費方式等事項,有效解決投融資受阻問題。推動實施一批具備條件的地下綜合管廊項目,到“十四五”末,全市力爭建成管廊90公里以上。積極推動管線入廊,加強綜合管廊運營管理,確保管廊運營安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負責) 25.加強建筑工地管理服務。對建筑工地除存在重大質量、安全、環境風險隱患拒不整改或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的項目外,一律不責令停業施工或停業整頓,切實保證項目正常施工。市縣兩級公安機關全部成立服務重大項目建設工作專班,實行“一項目一民警”聯絡機制,維護重大項目周邊治安秩序。(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公安局負責) 26.穩定和擴大民間投資。依托河北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常態化向民間資本推介優質項目。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參與交通、能源、市政、生態環保、社會事業等重點領域補短板項目建設。有力有序推動“十四五”規劃的重大工程實施。創新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投融資模式,鼓勵和吸引社會資本參與重大工程項目。鼓勵民營企業發揮自身優勢參與關鍵基礎產品和技術攻關突破。在供應鏈產業鏈招投標項目中對大中小企業聯合體給予傾斜。(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綜合行政執法局、市科學技術局負責) 27.加大招商引資與項目謀劃。深度融入京津冀協同發展,落實“三區一基地”功能定位,主動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和產業項目轉移,努力爭取更多央企總部和二三級機構落戶石家莊。聚焦打造5個以上千億級產業集群、實施擁河發展戰略、縣域特色產業集群,開展專業招商、基金招商、產業鏈招商和以商招商。圍繞國家政策導向和重點支持方向,超前謀劃一批網絡型、數字型、城市、農業農村等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動態完善投資項目庫“三個清單”,夯實項目支撐,將年度投資計劃全部細化落實到具體項目。(市發展改革委、市投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等部門負責) 28.大力優化營商環境。對標世界銀行評估評價標準,大力優化我市營商環境。推進《石家莊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立法。進一步增強服務企業發展和項目建設的“店小二”意識,讓企業切身感受到“石家莊效率”和“石家莊溫度”,確保投資有效益、企業有錢掙、安全有保障,努力創造優良發展環境。(市發展改革委負責) 四、促進消費繁榮政策(4項) 29.穩定增加汽車、家電等大宗消費。全面取消符合國五排放標準小型非營運二手車遷入限制,完善二手車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備案和車輛交易登記管理規定。在全市范圍內解除針對皮卡車的通行限制。組織開展汽車下鄉、推廣新能源汽車、汽車惠民促銷補貼活動和第四屆石家莊市家用電器惠民促銷活動,積極爭取省級獎補資金加大對我市支持力度。加強城鎮停車設施和充電樁、換電站等配套設施建設,加快推進客運樞紐等區域充電樁(站)建設。支持各地開展家電以舊換新促消費活動。鼓勵家電生產企業開展回收目標責任制行動,引導金融機構提升金融服務能力,更好滿足消費升級需求。(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人行石家莊中心支行負責) 30.多措并舉促進消費持續恢復。舉辦石家莊購物節品牌促消費活動,開展“幸福河北歡樂購”“消費促進月”等主題促消費活動,繼續開展發放消費券等活動,拉動全市消費。舉辦“啤酒節”“音樂節”等系列夜經濟活動,持續發揮夜經濟拉動消費作用。組織開展特色餐飲品牌推廣活動,推動餐飲消費回暖。面向全市城鄉居民發放文化惠民卡不低于1.4萬張、文化惠民券不低于28.5萬張。加強體育設施建設,開展體育消費季活動,發揮“體育+”產業輻射帶動作用,推動體育消費穩步增長。安排市級專項資金支持各縣(市、區)建設完善便利店、綜合超市、菜市場、便民市場等社區商業配套設施。(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市體育局負責) 31.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充分發揮平臺經濟穩就業作用,穩定平臺企業及其共生中小微企業的發展預期,以平臺企業發展帶動中小微企業紓困。引導平臺企業在疫情防控中做好防疫物資和重要民生商品保供“最后一公里”的線上線下聯動。加快工業互聯網平臺體系建設,對入選工信部跨行業跨領域工業互聯網平臺、省級跨行業跨領域工業互聯網平臺和省級行業、區域工業互聯網平臺的,積極爭取省級分別給予的2000萬元、500萬元和300萬元獎勵。支持工業互聯網平臺應用,對于省級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試點項目,積極爭取省級給予的實際投資額20%、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補助。強化本地平臺企業合規經營指導,依法落實平臺主體責任,為平臺經濟發展行穩致遠保駕護航。嚴格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推進公平競爭政策實施,不斷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學技術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商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 32.加強電子商務應用。加快推動我市知名工業、農產品加工企業電子商務應用。支持各縣(市、區)推動縣域產值5億元以上產業集群電子商務應用。鼓勵企業自建電子商務平臺或通過天貓、京東等第三方平臺,以自主品牌方式開展網上交易。支持國內知名平臺建設本地名優產品館,促進我市知名品牌產銷對接。(市商務局負責) 五、保障糧食能源安全政策(4項) 33.健全完善糧食收益保障等政策。優化種糧補貼政策,在前期已發放農資補貼的基礎上,及時發放第二批農資補貼,彌補成本上漲帶來的種糧收益下降,保障種糧農民合理收益。鞏固現有扶持政策,統籌利用農業生產防災減災救災、小麥優勢特色產業集群、重點作物綠色高質高效行動、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等政策資金,一體化支持糧食生產。嚴格執行上級最低收購價格政策要求,根據市場形勢及時啟動收購,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市農業農村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負責) 34.推動實施一批能源項目。有序推進5個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試點建設。對途經我市國家、省主氣源干線項目加大支持力度,幫助項目企業協調地方事務,保障項目建設進度。結合國家、省主氣源干線布局,完善市內輸配管網體系,加強與主干管網間的互聯互通,實現氣源串換和資源統籌高效利用,切實提高供應保障能力。(市發展改革委負責) 35.提高煤炭儲備能力。積極爭取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和銀行貸款。積極推進平山大吾煤炭應急儲運中心、井陘中鐵聯運煤炭應急儲運中心建設,進一步提升煤炭儲備能力。(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人行石家莊中心支行負責) 36.確保燃氣充足供應。積極爭取氣源支持,確保我市總體用氣需求得到滿足。同時拓寬氣源渠道,協調中聯煤等企業增加山西煤層氣供應量,鼓勵燃氣企業赴國際市場采購LNG予以補充。充分發揮天然氣應急調度指揮中心和儲氣設施作用,科學有效調度,在保障民生用氣的前提下,千方百計保障工商業用氣需求。采暖季前督促儲備站注氣滿儲,增強極寒天氣下天然氣應急保障能力。鼓勵城燃企業采取租賃LNG儲備設施等方式,增加應急儲備能力,保障高峰期氣源供應。(市發展改革委負責) 六、保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政策(10項) 37.降低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成本。全面落實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出現生產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水、用電、用氣“欠費不停供”政策,設立6個月的費用緩繳期,緩繳期間免收欠費滯納金。鼓勵各縣(市、區)對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水電氣等費用予以補貼。清理規范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等行業收費,取消不合理收費,規范政府定價和經營者價格收費行為,對保留的收費項目實行清單制管理。重點檢查政府部門及下屬單位、行業協會商會及中介機構、水電氣暖公用企業和商業銀行等收費領域,嚴厲查處涉企違規收費行為,切實減輕企業尤其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負擔。進一步落實轉供電環節價格政策,清理轉供電環節不合理加價。2022年中小微企業寬帶和專線平均資費再降10%。(市發展改革委、市通信發展辦、市財政局、市城管綜合行政執法局、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 38.推動階段性免除市場主體房屋租金。對承租市國資委監管企事業單位國有產權房屋以及公租房小區商業、綜合服務設施國有用房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2022年普遍減免3個月房租。國有控股、國有參股企業在征求其他股東意見的基礎上,減免3個月房租;其他股東有異議的,按國有股權比例減免3個月房租。對2022年租期分屬不同承租人的,根據不同承租人實際租期按比例減免。對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級行政區域內承租上述房屋的,再補充減免3個月租金,補充減免工作應在所在縣級行政區域出現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后2個月內完成。對于轉租、分租上述房屋的,持續加大工作力度,確保減租政策有效傳導至實際承租人;對于所屬股權多元化子企業,應積極溝通協調,爭取中小股東理解支持,在規范履行內部決策程序后,盡快減免租金。統籌各類資金,對承租非國有房屋的服務業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給予適當幫扶,鼓勵非國有房屋租賃主體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合理分擔疫情帶來的損失。2022年對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主動減免房地產租金的出租人,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按照有關規定申請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市國資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負責) 39.加大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的紓困支持力度。引導外賣等互聯網平臺企業進一步下調餐飲業商戶服務費標準,降低相關餐飲企業經營成本。餐飲、零售等行業主管部門加強與金融機構溝通對接,將優惠貸款政策推送給有需求的企業,支持金融機構更多發放信用貸款。落實文旅部旅行社質保金暫退政策,暫退額調整為應交納數額的100%,延長補足質保金期限至2023年3月31日。落實2022年航空和鐵路運輸企業分支機構暫停預繳增值稅,免征公交客運、地鐵、出租車、道路客運等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增值稅政策。對為我市疫情防控做出貢獻的客貨運企業及時結算用車費用,確保企業資金周轉。落實中央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要求,開展補助資金清算工作。支持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市商務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負責) 40.促進企業正常生產運營。落實屬地責任,發生疫情實行封控措施前,提前通知并指導轄區內企業做好疫情防控、人員安置、物料運輸等生產要素儲備,進行閉環生產,最大限度保障企業不停工不停產。建立重點產業鏈供應鏈“白名單”企業省市聯動、區域互認和部門協同機制,保障要素供給和穩定生產。將符合條件的鋼鐵企業及其他行業支柱企業、產業鏈供應鏈“白名單”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重點縣域特色產業集群頭部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省級及以上綠色工廠按程序優先納入環保正面清單,保障其在環保達標條件下不停產不限產。鼓勵各縣(市、區)因地制宜為“白名單”企業提供特色政策服務。建立企業訴求快速回應和解決問題的服務機制,及時解答和處理企業復工復產、生產經營中的具體問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41.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暢政策。嚴格落實查驗不勸返、檢測不等待、核酸不重檢、政策不加碼等通行管控措施,堅決防止高速公路服務區、收費站等擅自關停問題回潮,對郵件、快遞分撥中心、營業點應開盡開。嚴格落實貨車通行政策,深入開展關心關愛貨車司機行動,推行輕微免罰、首違不罰。客貨運司機、快遞員、船員到異地免費檢測點進行核酸檢測和抗原檢測,視同本地居民納入檢測范圍、享受同等政策,所需費用由地方財政予以保障。(市交通運輸局、市郵政管理局、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市公安局負責) 42.完善環境保護支持措施。實施激勵性生態環境績效分級制度,對單位污染物排放量稅收貢獻或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比重高于行業平均水平的企業,在生態環境績效晉級評價過程中,如部分環保指標暫未達到晉級標準,可先按高一級別實施績效管理,半年內環保指標達標后正式晉級。對單位污染物排放量稅收貢獻或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比重高于行業平均水平20%以上的企業,在生態環境績效晉級評價過程中,如部分環保指標暫未達到晉級標準,可先按高一級別實施績效管理,一年內環保指標達標后正式晉級。實施“零罰款”生態環境執法,2022年第三季度,生態環境執法采取告知、提醒、幫扶方式,除惡意違法情況外,對生態環境違法行為一律不得采取罰款方式進行處理,做到輕微不罰、首次不罰、非故意不罰。實施“三個禁用”管控措施,2022年第三季度,除惡意違法和存在重大環境風險隱患情況外,各縣(市、區)污染管控措施禁用限產、停產、停工手段,在保證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和項目正常施工前提下開展問題整改。開展“環評服務百日攻堅”,各類園區和項目實行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并聯審批。對各縣(市、區)環評審批開展“一對一”下沉幫扶指導,幫助基層解難題、提效率、優服務。(市生態環境局、市行政審批局負責) 43.加大物流樞紐建設力度。加快國家物流樞紐、國家骨干冷鏈物流基地承載城市建設,提升樞紐的貨物集散、倉儲、中轉運輸、應急保障能力,加快推動多式聯運融合發展,降低綜合貨運成本。加快推進國家物流樞紐的鐵路專用線、電商平臺等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強化與其他物流樞紐承載城市、物流園區聯系,實現交通暢通、業務協作。落實好上級關于石家莊國際陸港中歐國際班列支持政策,繼續增加圖定化開行班次,提高中歐班列運行質量,增強石家莊國際陸港的進出口貨物集運能力。(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郵政管理局負責) 44.加大對物流企業的支持力度。開展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在農產品主產區和特色農產品優勢區支持建設一批田頭小型冷藏保鮮設施,2022年力爭在全市范圍內新增51個設施。加大村級寄遞物流綜合服務站建設密度,至少新增2個縣級寄遞物流公共配送中心。積極推進我市農產品供應鏈體系建設,加強農產品加工及冷鏈物流基礎設施水平。(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郵政管理局負責) 45.加強科技創新穩鏈強鏈。鼓勵“鏈主”或骨干企業牽頭,聯合上下游優勢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共同建設一批市級產業技術研究院,探索“企業主導、政府引導、政產學研用深度融合”的聯合攻關機制,開展產業鏈共性技術聯合攻關,對新建的市級產業技術研究院給予20萬元建設資金,對評估結果為優秀的給予50萬元的績效后補助獎勵。推行“揭榜掛帥”制科技項目、創新項目生成機制,加快組織實施技術攻關項目和成果轉化項目,面向全球張榜,提高企業競爭力,推動科技賦能產業發展,設立重大科技項目的“揭榜掛帥”專項資金,對主要出資方采取事前資助和事后補助的方式,按項目榜額給予一定比例的資金支持。(市科學技術局負責) 46.發揮政府性獎勵激勵作用。積極指導企業申報上級相關獎補資金,開展我市2022年度五大產業專項資金申報工作,落實《關于支持新一代電子信息產業和生物醫藥產業率先突破的若干措施(試行)》等系列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市級瞪羚企業,按照《石家莊市瞪羚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對新認定的符合要求的瞪羚企業給予相應獎補。加快建設一批省級以上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產業技術研究院、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創新平臺,對兩大主導產業領域新認定的國家級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創新平臺給予最高1000萬元獎勵,對新建的省級創新平臺給予100萬元獎勵。(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學技術局、市財政局負責) 七、穩外貿穩外資政策(5項) 47.支持外貿企業發展。支持企業線上線下拓展市場,推進“千企百展”計劃,組織企業參加廣交會、深圳高交會等重點國內展會。持續實施環保“正面清單”和商務部防疫物資出口“白名單”制度,穩定外貿生產經營。加快發展跨境電商新業態,壯大跨境電商市場主體,推動跨境電商園區擴能升級,實施“百企千店”提升行動,做好重點跨境電商交易會組展參展工作,擴大跨境電商交易規模。(市商務局、市財政局負責) 48.積極吸引外商投資。強化向海發展、向海圖強意識,以國際化視野招商引資。積極參加廊坊經洽會、跨國企業河北行和云招商系列活動,組織舉辦好數博會,力爭引進一批投資金額大、帶動作用強、產業鏈上下游覆蓋面廣的重大外資項目。建立重點外資企業工作專班,積極推動我市符合條件的重點外資企業納入部省重點外資企業。健全常態化企業聯系服務機制,持續做好重點外資企業的包聯幫扶,主動幫助企業協調解決融資、用地、環保、人員入境等困難和問題。用好部省外資信息直報平臺,了解掌握企業訴求,梳理匯總問題清單,助力企業紓困解難更好發展。(市投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 49.實施外商投資獎勵政策。落實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引導外資投向我市重點發展產業。實施外商投資獎勵政策,采取后補助方式,對符合條件的重點外資企業按照外方實繳注冊資本和實際到位外資不超過3%的比例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吸引更多外國投資者以新設、增資、并購、股權轉讓等方式在我市設立更多外資企業和跨國公司總部。對境外世界500強和全球行業龍頭企業設立外資研發機構和符合條件的制造業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及工業設計等領域企業,按“一企一議”給予資金支持。(市投促局、市財政局負責) 50.保護外商投資企業合法權益。深入落實外商投資法及其實施條例,按照內外資一致要求,推動落實外商投資在標準制定、政府采購、知識產權、技術轉讓等方面的合法權益。貫徹落實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辦法,探索設立全市外商投資企業投訴服務中心,健全市縣兩級投訴工作機制,依法處理外資投訴事項。(市投促局負責) 51.加大自貿區和開發區建設力度。統籌自貿區正定片區、正定新區、綜合保稅區協同發展。深化自貿區改革創新,緊盯生物醫藥、國際物流、高端裝備制造、數字經濟等產業,優化招商方式,積極跟進項目落地,形成大項目“頂天立地”、小項目“鋪天蓋地”的良好局面。開展全市省級以上開發區項目建設考核(不含綜合保稅區),對全市前5名予以200萬元資金獎勵。對全市開發區綜合考核中,績效考核檔次為一檔的開發區,進行通報表揚,予以500萬元資金獎勵。(市商務局、市投促局負責) 八、保基本民生政策(5項) 52.實施住房公積金支持政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滿,根據實際經營情況,在6個月內一次性或分期完成補繳。在此期間,繳存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緩繳影響,實施時限暫定至2022年底。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繳存人,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經本人申請、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后,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實施時限暫定至2022年底。視情提高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更好滿足實際需要,實施時限暫定至2022年底。自2022年6月1日—12月31日,購買首套和改善型住房的繳存人,可按規定每年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余額,夫妻雙方累計提取總額不超過實際購房支出。(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市財政局負責) 53.加大高校畢業生就業扶持力度。支持中小微企業更多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按規定給予最長不超過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中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給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并參加失業保險的,可按每人不超過1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擴崗補助和吸納就業補貼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2年底,不重復享受。對靈活就業、辦理就業登記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畢業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比例由實際繳費數額40%提高至60%,實施期限截至2022年底。(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負責) 54.完善農業轉移人口和農村勞動力就業創業支持政策。落實完善財政轉移支付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政策,統籌安排市級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勵資金,向農業轉移人口落戶規模大、新增落戶多、基本公共服務成本高的財政困難地區傾斜。依據國土空間規劃和上一年度進城落戶人口數量,合理安排各類城鎮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規模。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擴大以工代賑實施領域,推動脫貧人口、因疫因災無法外出務工勞動力等群體實現就地就近就業,不斷拓寬就業渠道。(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農村局、市鄉村振興局負責) 55.完善社會民生兜底保障措施。落實好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及時足額發放補貼,緩解因物價上漲對低收入人口基本生活造成的影響。用好各級財政救助補助資金,通過財政資金直達機制,及時足額發放到需要幫扶救助的群眾手中。做好需要救助保障的困難群體幫扶工作,對臨時生活困難群眾給予有針對性幫扶。在疫情防控中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做好米面油、蔬菜、肉蛋奶等生活物資保供穩價工作。(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 56.加強安全保障措施。統籌發展和安全,全面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嚴防交通運輸、建筑、非煤礦山(尾礦庫)、燃氣等方面安全事故,抓好食藥品農產品安全、森林草原防火、防汛抗旱等工作,深入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打好“三場硬仗”,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市應急管理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管綜合行政執法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業局、市水利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行政審批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公安局負責) 本政策措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具體措施明確執行期限的,從其規定)。國家和省有相關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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