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發布《關于開展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經濟發展試點驗收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于10月~12月對14個試點地區組織開展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經濟發展試點驗收工作。
《通知》明確,根據《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于公布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經濟發展試點地區名單的通知》確定的試點任務和各試點地區制定的實施方案,重點圍繞試點任務完成情況、試點任務實施過程、試點成果示范程度3個方面進行驗收。驗收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3個等次。對試點工作取得顯著成效的地區,出具驗收結果為優秀的驗收意見;對完成試點工作的地區,出具驗收結果為合格的驗收意見;對動力不足、執行不力、成效不明顯的地區,出具驗收結果為不合格的驗收意見并限期整改。
《通知》要求,各試點地區應結合工作實際情況,開展自查自評工作,并形成自評報告,于10月25日前將自評報告及有關材料報送至文化和旅游部市場管理司及所在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負責本轄區內試點工作驗收的初審工作,對照試點任務驗收指標進行打分,并形成初審意見。初審意見與驗收指標打分表于11月15日前反饋至文化和旅游部市場管理司;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經濟發展試點專家組對試點任務整體成效進行打分,并獨立出具打分意見;文化和旅游部市場管理司將視情況組織專家組開展實地檢查。
《通知》還明確,文化和旅游部將參考省級初審、專家評審的意見,結合實地檢查情況、有關工作臺賬及第三方監測數據等,確定試點驗收結果,通過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門戶網站對結果進行公布。
來源:中國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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