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發布會現場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關于深入開展虛假訴訟整治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暨人民法院整治虛假訴訟典型案例,旨在進一步加強虛假訴訟整治工作,從嚴追究虛假訴訟刑事責任,促進社會誠信建設。
“虛假訴訟敗壞社會風氣、妨礙公平競爭、損害司法權威、阻礙法治建設,社會影響十分惡劣。”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賀小榮表示。
為了幫助甄別虛假訴訟,《意見》為認定虛假訴訟提供“標尺”,總結了虛假訴訟八大特征表現,列舉了十類常見虛假訴訟,為甄別虛假訴訟提供了指南,為整治虛假訴訟劃出重點。
同時,《意見》也明確要加強信用懲戒,要求積極探索建立虛假訴訟“黑名單”制度,在全社會營造不敢、不能、不愿虛假訴訟的法治環境。
探索信用懲戒,助力誠信建設
《意見》明確,各級人民法院要積極探索建立虛假訴訟“黑名單”制度。建立虛假訴訟失信人名單信息庫,在“立、審、執”環節自動識別虛假訴訟人員信息,對辦案人員進行自動提示、自動預警,提醒辦案人員對相關案件進行重點審查。
積極探索虛假訴訟人員名單向社會公開和信用懲戒機制,爭取與征信機構的信息數據庫對接,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通過信用懲戒增加虛假訴訟人員違法成本,積極助力誠信社會建設,保障市場經濟平穩、有序、高效發展。
加強普法宣傳,弘揚訴訟誠信
《意見》提出,各級人民法院要通過訴訟服務大廳、訴訟服務網、12368熱線、移動微法院等平臺和“人民法院民事訴訟風險提示書”等途徑,告知誠信訴訟義務,釋明虛假訴訟法律責任,引導當事人依法誠信訴訟,讓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誠實守信的理念深深植根于人民群眾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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