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北京市人大常委會門戶網站發布,《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于2021年11月26日通過,并將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記者注意到,該《條例》主要針對辦卡消費領域出現的“辦卡容易退卡難”、“霸王條款”、“卷錢跑路”等問題等進行規范,并強化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其中包括此前被熱議的設立退卡“7天冷靜期”等規定。
在博通咨詢金融行業資深分析師王蓬博看來,《條例》正式出臺后將有助于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他認為,《條例》所列舉的多項舉措均值得各個地方效仿。例如,預付卡7天退款、預付卡預收資金存管制度等。
霸王條款 “解釋權歸經營者”將無效
《條例》所稱單用途預付卡(下稱:預付卡),是指經營者以預收資金方式面向消費者發行的,供消費者按照約定僅在經營者及其合作范圍內,可以分次兌付商品或者服務的實體憑證或者虛擬憑證。實體憑證包括磁條卡、芯片卡、紙券等載體;虛擬憑證包括密碼、串碼、圖形、生物特征信息及其他約定信息等載體。
目前商業預付卡分為兩類:一類是專營發卡機構發行的,可跨地區、跨行業、跨法人使用的多用途預付卡;另一類是商業企業發行的,只在本企業或同一品牌連鎖企業兌付商品、服務的單用途預付卡。
近年來,單用途預付卡在人們日常生活中的應用范圍越來越廣,涉及教育培訓、美容美發、商業零售、住宿餐飲、體育健身、文化娛樂等方方面面,對便利支付、促進消費起到了積極作用。但與此同時,隨著發卡量日益增長,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頻發。
統計數據顯示,2020年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消費投訴共17萬件。其中,教育培訓領域的投訴以12萬件的總量居首位,投訴量是2019年的10倍,體育健身、美容美發等行業5萬件投訴,投訴量是2019年的6倍。消費者投訴主要反映發卡主體無門檻、預收資金無監管、服務質量無保證等問題。
《條例》將在多方面助力解決單用途預付卡存在的亂象,例如,消費者自購買預付卡之日起7日內未兌付商品或者服務的,有權要求經營者退卡,經營者應當自消費者要求退卡之日起5日內一次性全額退回預收款;消費者因購買預付卡獲得的贈品或者贈送的服務,應當退回或者支付合理的價款。
另外,值得關注的是,“解釋權歸經營者”這類霸王條款也被叫停。條例要求,經營者制定的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消費者須知等不得包含概不退款、不補辦、解釋權歸經營者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
同時,消費者有權了解預付卡的使用情況、查詢消費記錄、余額等信息,也有權了解經營者的備案及預收資金存管情況。
易觀高級分析師蘇筱芮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條例》一方面能夠規范機構方預付卡的發行,使得預付卡業務更趨規范,另一方面有效保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為消費者預付資金加上了“保護罩”。她強調,“與電商網購領域的‘7天無理由’退換貨基本一致等規定,以及過往的霸王條款“解釋權歸經營者”將無效等規定,充分保障消費者權益的同時也能有效規范消費市場。”
將建立預付卡預收資金存管制度
為了防止商家惡意卷款跑路,北京市將建立預付卡預收資金存管制度。《條例》提出,納入存管管理的經營者應當在存管銀行開立預付卡預收資金專用存管賬戶,將符合規定要求的預收資金存入專用存管賬戶并按照規定方式支取。
記者注意到,實行資金存管的行業、納入存管管理的經營者范圍計算、資金存管的要求、資金支取方式等的具體辦法,將由市行業主管部門會同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制定并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向社會公布。
此外,第二十三條規定,市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建設預付卡預收資金存管信息平臺,明確存管銀行接入標準,規范存管服務,歸集開展存管業務的存管銀行報送的資金存管信息。存管銀行應當按照要求接入存管信息平臺。
王蓬博認為,《條例》中重點就是,資金管理方面的相關規定。過往消費者的層面在預付卡資金方面也曾遇到過不少情況,比如商戶違約無法退款、半途關門、詐騙等情形,該《條例》執行后能夠最大限度的和服務滯后性對沖,保護消費者權益。
蘇筱芮表示,預付卡糾紛在過去面臨資金監管難、退費難等問題,甚至其中不乏別有用心的人成立專門機構,以預付方式對消費者實施詐騙后卷款跑路。《條例》的出臺將成為推廣信用管理模式的契機,有助于進一步提升消費市場規范水平。
來源:證券日報網 證券日報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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