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維良
城市信用治理是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重要內容和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信用既是一個城市提升經濟發展質量的硬支撐,又是城市賡續發展的軟實力,是城市的無形資本和特殊資源,是增強城市綜合競爭力的重要抓手。因此,有必要深入研究探討城市信用治理的理念、方法、策略,以更好助力城市信用環境和治理水平提升,更好激發城市發展活力。
信用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石。習近平總書記特別強調,中國古人說,“誠信者,天下之結也”。人無信不立,業無信不興,國無信不強。信用對于城市發展更是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可以說城無信不治。城市是經濟活動、社會活動和文化交流的中心,是經濟社會關系和信用關系的集中地。城市信用的好壞對整個經濟、社會、文化和環境發展產生重要影響。
(一)誠信是城市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關鍵內容
城市誕生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商品交易的發展,而商品交換的重要基礎是誠信和信用。誠信建設是創新城市治理、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舉措。
一方面,通過教育、引導、激勵、約束等方式加強信用治理,褒揚誠信、懲戒失信,鼓勵誠實守信行為,治理失信突出問題,能夠有效提升城市管理和社會治理水平。同時,通過政務誠信建設推動城市政府公信力提升,有助于營商環境優化。
另一方面,誠信是城市文明發展的重要標識,是提升城市居民生活品質和滿意度的重要方面。良好的社會信用環境有助于降低社會交往的風險和成本,減少社會生活中的矛盾、摩擦和沖突,改善城市居民文明環境和生活質量。推進誠信文化、營造良好生態,有助于提升現代化城市品質、推動城市文明向更高層次發展邁進。
(二)城市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關鍵力量
城市信用建設是整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關鍵環節,城市政府是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中堅力量。
一方面,城市是宏觀與微觀的最佳結合部,既有最系統、最全面、最完善、最直接的社會治理手段,又最貼近經營主體和市民,是推動信用建設最有條件、最有抓手的關鍵力量,也是開展城市治理最有力的推動主體。
另一方面,信用是提升城市競爭力的重要“資本”,是城市發展的金字招牌,城市政府開展信用體系建設具有強大的內在動力。因此,城市政府應當成為誠信建設的表率,帶頭講誠信、重信用,推動政務誠信更上新臺階。
社會信用體系要發揮作用,最終要體現在為每一個企業、每一位公民服務的各個環節。因此,要將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與城市治理和服務的各環節深度融合,努力讓每個市民、每個企業都能因誠信而受益,努力使每一對經濟社會關系都成為值得信任的良性關系。
(三)城市是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關鍵單元
城市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先行先試的重要陣地,是最有代表性的實踐基地。
城市作為現代生產生活和文明活動發生的主要場所,是地域信用治理創新實踐的最佳也是最關鍵的單元。城市擁有豐富的資源要素、發達的生產力、活躍的商業和社會活動、復雜的生產關系和社會關系,信用活動豐富,信用治理的需求量大、復雜度高。城市的功能體系完備,在生產、商業、金融、文化等各方面功能強大,信用應用和場景較為豐富,具備開展信用治理創新的實踐基礎。城市擁有良好的經濟基礎,基礎設施比較完備,社會發展的成熟度較高,聚集了信用建設必需的要素條件。因此,選擇以城市為主要載體推動信用治理實踐具有強有力的支點和抓手,具有典型和示范意義。
推進城市信用治理,要做好整體部署、系統設計,從制度層、規劃層、數據層、應用層、設施層、保障層等各方面統籌推進。城市信用治理體系包括信用法律法規制度建設、信用發展規劃體系建設、信用信息資源體系建設、信用應用服務體系建設、信用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保障體系建設等重要內容。
(一)法律制度體系是先行保障
當代社會是法治社會,社會治理必須依法施行,信用建設也必須立法先行。信用法律制度體系為城市信用治理提供規范指引。城市開展信用信息的采集、共享、使用和管理,實施信用激勵和懲戒,開展各類信用應用和服務等,都需要建立相關的法治規范,健全信用建設的各項規章制度,明確信用治理的管理機制、實施程序和各項要求,完善制度機制,維護信用主體權益,加強監督保障。
在加強信用治理的同時,防止出現信用泛化濫用和違法亂象,確保信用治理各項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信用建設規劃體系是統籌引領
信用建設規劃體系是全盤謀劃、總體統籌推進城市信用治理的重要工作。隨著信用建設向縱深發展,信用建設日益具有全局性、系統性、整體性,信用建設的多項措施、多項政策、多項工作既相互促進,又相互依賴,有時又相互約束,因此,特別需要加強整體安排、系統布局、長遠謀劃。
要立足當前,著眼未來,提出城市信用建設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發展目標,明確方向、厘清思路,使城市信用治理重點任務和各項工作得以系統安排,有計劃、分步驟地組織實施。
(三)信用應用服務體系是關鍵抓手
信用應用服務體系是開展城市信用治理的重要內容和主要抓手,是信用信息價值發揮、信用治理成效目標達成的關鍵環節。
信用建設越向縱深發展,其專業性要求越高,越需要專業機構、專業力量、專業人員,適應這種新要求的信用服務體系必須快速跟上,并逐步發揮支撐和中堅作用。
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務、金融服務、社會服務等各個領域,要積極運用信用數據和信用手段開展場景化應用,包括信用信息共享、交換、查詢、公示、信用報告等基礎信用應用服務,信用承諾、信用評價、信用修復、激勵懲戒以及面向多場景或多行業的專項應用和服務等。
(四)信用信息資源體系是核心要素
信用信息資源體系是推進城市信用建設的重要基礎。當今社會日益深入到“數據為王”的新階段,而信用建設更是以數據為前提和基礎,有人講“人無信不立,而信無數不立”,充分說明數據已成為推動信用建設的核心要素。
信用數據為掌握城市各類主體信用狀況、開展信用應用、提供信用服務、實施信用治理提供基礎要素。信用數據的質量、豐富程度直接影響城市信用治理的精度、深度和廣度。信用信息資源體系不但包括數據資源本身,更重要的是數據的管理、使用和流通,數據價值的開發和挖掘,數據的安全保障等。要加強信用數據整合、加工、利用,充分發揮信用數據在城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五)信用基礎設施體系是重要支柱
信用基礎設施體系為城市信用治理提供基礎軟硬件設施和技術體系保障。在信息社會,信用信息的加工處理、應用服務的提供等都離不開信息系統和信息技術的支撐。
要依托數字化、智能化的信息基礎設施,實現城市信用治理數據原材料的承載和管理,強化信用數據交換共享和相關系統之間互聯交互的及時性、便捷性和安全度,實現信用信息流和業務流的高性能、系統化處理,優化信用信息即時可查、信用治理無感嵌入的流程,提升信用風險識別、監測預測和評估分析的能力水平,為高效開展城市信用治理提供強有力的技術保障和支撐。
(六)運行保障體系是堅實支撐
運行保障體系為推進城市信用工作提供組織保障、資源保障和運行保障。
城市信用治理工作面廣、涉及領域多,系統性、協調性強,需要專門的力量、健全的組織機制加以推進,尤其需要城市各個部門的協同參與,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投入城市信用體系建設。
為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需要人力、財力等各類資源的投入和保障,以及完善的運行制度、調度協調機制等。
從全國各地實踐層面看,城市發展基礎不同,信用建設模式不一,城市信用治理是一項探索性、實踐性強的艱巨任務,推動城市信用建設發揮實效,需要一系列好的方法和策略,需要用具體管用的措施推動。
(一)加強信用服務實體經濟,促進信用惠企
加強城市多類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相關的公共信用信息等各類數據的整合,向金融機構開放和授權使用,幫助金融機構更好掌握中小企業特別是“信貸白戶”的信用狀況,緩解銀企信息不對稱,加強信用貸款投放,使信用良好企業更容易獲得融資支持。
城市政府要加強政策支持和模式創新,在加強“信易貸”平臺建設、促進政銀合作、建立風險補償機制等方面發力,創新普惠金融服務方式,提升助企紓困及融資服務效能。
(二)創新信用服務便民利民,提升信用價值
城市要采取“看得見、摸得著”的措施讓守信者得到實惠,要使信用發揮便民利企的實效。要不斷創新社會信用管理和信用信息應用,在出行、出游、餐飲、租賃等多個場景推出實用性激勵政策,為守信主體提供優惠折扣、免交押金等福利,為信用良好企業提供優先辦理、降低門檻、簡化程序等便利舉措,使信用真正融入公共服務和市民生活,使更多的信用紅利釋放,使守信市民和企業富有獲得感。
(三)有序推動失信治理,切實解決突出問題
城市治理面臨主體多樣化、利益多元化的復雜局面,傳統管理手段難以從根本上解決誠信缺失問題。要運用信用管理方式,通過記錄失信行為、核查失信案件、實施失信懲戒、開展失信整治、鼓勵信用修復等方式,一方面,強化信用約束,及時對嚴重失信行為“亮劍”,加大對嚴重失信主體的懲戒力度,提高失信成本,維護誠信法治環境,營造“守信者榮、失信者恥、無信者憂”的氛圍,使相關主體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另一方面,推動失信主體及時糾正失信行為,積極整改并修復自身信用,及早干預、消減失信產生的不利影響,有效降低失信治理成本。
(四)著力提升信用監管效能,促進營商環境優化
城市管理者借助信用手段能夠更好實現資源優化配置,創新監管模式,改善市場環境,提升治理能力。
要運用好信用查詢、信用承諾等機制,為信用好的經營主體提供便捷服務,以承諾替代證明材料提交、簡化審批服務流程,有助于更好激發經營主體活力。運用好信用分級分類監管等措施,根據監管對象信用狀況和風險的不同進行監管資源的配比和投放,采用針對性、差異化的監管措施,在有限的監管資源條件下瞄準風險實現更加精準高效的監管。運用好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通過“獎善罰惡”,使守信者“降成本、減壓力”,失信者“付代價、增壓力”,營造良性發展環境和競爭秩序,促進城市營商環境優化。
(五)規范信用狀況監測評估,提升城市信用治理成效
開展信用監測是深入了解和動態掌握城市信用狀況的有效手段。要緊密圍繞信用建設和城市發展大局方向,立足相關政策方向和制度要求,引導各部門各方面切實推動城市信用治理重點工作,加強對工作成效的監測評估,以及對問題癥結的分析梳理,重視后續的整改提升;要跟隨形勢變化和目標的更新及時調整、與時俱進,對信用監測的內容和方式等進行動態更新,以更好服務城市信用治理的主要目標。
(六)推動試點示范,帶動引領城市信用治理創新
開展試點示范是樹立樣板、鼓勵創新發揮各方面積極性先試先行的有效手段。城市信用治理工作具有很強的具體性和創新性,沒有固定的制式模式可以遵循、套用。目前,國家層面還未出臺社會信用基本法規制,在這種情況下,有必要從一些典型地區、典型領域、典型場景中先行試驗,總結、驗證后再進行更大范圍的推廣和使用。要通過信用示范城區創建,推動城市在信用治理模式、信用應用創新等方面發揮引領作用,實現一系列重點難點問題的有益探索和率先突破,形成一批可借鑒可推廣的示范經驗。
信用示范城區可以說是全國信用建設的標桿和典型,有助于打造城市品牌、提升誠信美譽度,增強城市吸引力和競爭力。
推進城市信用建設,重在錨定目標、統籌推進、服務全局,把握城市信用建設理念,形成上下聯動共創格局,發揮多方合力,共同實現城市信用治理實效。
(一)必須踐行新發展理念,錨定高質量發展目標
謀劃城市信用建設,要把握好服務大局、以人為本、共治共享、創新融合的發展理念,以實現高質量發展為目標,將信用建設融入到城市治理、社會發展、惠民服務、營商環境的建設中。
“服務大局”--緊密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大局謀劃信用工作。把促進市場經濟發展、優化資源配置、暢通經濟循環、激發發展活力,作為城市信用建設的主要發力點,通過信用賦能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更好服務于實體經濟壯大,推動高水平信用經濟發展。
“以人為本”--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開展信用工作。把回應群眾關切、提升市民服務水平、增進人民福祉作為推進城市信用建設的重要著力點,以信用服務于民生保障和改善,加強醫藥衛生、社會保障等重點民生領域信用建設,讓信用建設的成果造福每一個市民。
“共治共享”--依照共建共治、共融共享的理念推動信用工作。充分調動和發揮城市政府、企業法人、行業組織、市民群眾等多元主體的積極性、主動性,形成推動城市信用體系建設與發展的強大合力,發揮各自優勢、凝聚各方力量、增強綜合效應,實現資源共享和信用服務共融。
“創新融合”--沿著信用創新與城市發展深度融合的路徑拓展信用工作。推進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與城市治理和服務等各方面各環節深度融合。將城市信用治理的一般策略與城市發展的個性實踐相結合,塑造城市發展新動能、新優勢,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城市高質量發展。
(二)必須處理好重要關系,構建統籌聯動大格局
推進城市信用建設,重在把握好城市微觀治理與總體發展之間的關系,處理好誠信法治建設與探索創新之間的關系,協調好城市本級建設與上下協同聯動之間的關系。
把握好信用微觀治理與城市發展大局之間的關系。每個微觀主體的信用狀況關系到城市發展整體大局,城市發展進程受到每個主體參與經濟社會生活過程中方方面面的影響。因此,信用建設既要從微觀層面的信用治理入手,又要著眼于城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處理好微觀與宏觀、局部和整體、治理與發展的關系。在全局統籌、系統謀劃城市信用建設的同時,重視信用個體、群體的發展及相互之間的關聯影響,運用信用管理理念和方法增進微觀主體活力、提升微觀治理效能,建立城市整體發展與信用微觀治理之間的協同機制,達到最優治理效果。
處理好信用法治建設與城市創新實踐之間的關系。一方面,法治化是保障城市信用建設長遠發展、穩步運行的根本。若法治化水平不足、規范化管理不夠,就難以達到信用治理的預期目標,無法適應現代法治國家建設的要求。另一方面,城市信用治理需要針對城市的現狀實際和具體問題不斷探索嘗試,具有很強的創新性,往往先行于理論研究和制度構建,為改革創新提供有益探索和經驗參考。因此,城市信用建設要統籌好依法依規和創新發展之間的關系。城市信用治理要以法治為根本遵循,建立健全城市治理法規體系,完善制度規約、程序規范和體制機制,確保信用治理各項舉措在法治軌道上運行。要不斷規范完善各領域各環節信用措施,切實保護相關主體合法權益。同時,要堅持創新引領,積極推動實踐創新、制度創新。針對多樣化的應用服務場景,在法治軌道上和法律框架內推進信用管理手段、服務模式和治理理念創新;根據城市經濟社會的發展變化不斷完善制度設計,并適時優化更新、因時制宜,以更好適應新的形勢和要求。
協調好城市本級建設與上下協同發展之間的關系。信用建設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自上而下”統籌協調與“自下而上”探索創新的有機結合。黨中央、國務院出臺的重要政策文件為各級地方政府信用治理提供了根本指引和總體指導,是地方開展信用建設的根本遵循。各城市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級有關要求,形成配套落實舉措,做到上下協同、同頻共振。同時,信用信息的共享應用離不開城市本級各部門以及上下級部門之間的協同聯動,城市在推進信用建設的過程中要發揮好節點樞紐作用,做好與省級部門和所轄區縣的有效銜接。
(三)必須發揮多方合力,放大信用共治成效
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需要社會各界群策群力,共建、共享、共用、共治。
充分發揮城市政府中堅力量,推動城市信用建設高質量發展。城市政府是組織實施城市信用治理最關鍵、最重要的推動主體,是引領城市信用建設的最佳實踐者。城市政府需要做好信用建設的統籌工作,建立強有力的組織協調機制,聯合各行業各部門協同推進信用信息共享和信用治理應用實踐,并有效整合多方面資源,積極鼓勵支持行業、社會力量參與。城市政府還應成為誠信的示范者和踐行者,帶頭講誠信、重信用,強化政務失信治理,持續不斷提升政府公信力。
充分發揮企業主體和社會力量,形成自律共治格局。經營主體和市民的廣泛參與、普遍受益是城市信用治理成效落到實處的重要標志。每家企業、每個市民的誠信意識、自律行為和信用能力等極大地影響城市的經濟社會環境和信用水平。因此,要堅持誠信立市,著力培育和加強企業信用管理能力,提升企業治理現代化水平,不斷激發企業遵守誠信的內在動力,提升企業合規經營和風險防范能力。要把誠信道德建設、文化建設作為重要抓手,努力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將誠信理念植入百姓的內心深處,將誠信內化為市民的精神追求,外化為市民的自覺行動。充分發揮協會商會等行業組織的積極性,加強其自身誠信建設,充分發揮行業誠信自律管理特殊作用。
充分發揮信用機構力量,發展信用服務市場。信用服務機構是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力量,要發揮信用服務機構專業化服務能力參與城市信用服務和治理。鼓勵信用服務機構提升專業化水平,在開發信用產品、創新信用應用、賦能金融服務等方面發揮更大作用。強化征信機構自身信用建設,完善信用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信用建設。推動信用服務產業和市場發展,完善公共信用服務、市場信用服務和金融征信互為補充、形成合力的信用服務體系。
來源:宏觀經濟管理、源點cre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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