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加快推進“信易貸”支持中小微企業融資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關于金融服務支持中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決策部署,加快建設廣西中小微企業“信易貸”融資綜合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廣西“信易貸”平臺),進一步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助力我區經濟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抓好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工作,推進經濟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以信用撬動金融資源,建立健全“以信獲貸、以貸促信”機制,加大對誠實守信企業信貸投入,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切實破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二、主要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部署要求,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強化中小微企業信用信息歸集和整合利用,形成企業信用的“全景畫像”。堅持“政府指導、部門協作、銀行參與、試點先行”原則,以信用信息服務為支撐,打破傳統信貸評審模式,利用信用大數據提升銀行審批效率和風險防控水平,在線向信用狀況良好且符合授信條件的守信主體提供純信用、無抵押、無擔保、有貼息、有風險補償的創新金融產品,著力破解中小微企業信用信息缺失、銀企信息不對稱等問題,疏通融資堵點,助力提高融資能力,讓誠信成為每個守信主體的“可變現資產”。
三、工作任務
(一)完備平臺基礎功能。
1.高標準設計建設平臺。按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制定的相關技術標準和要求,結合自身特色研發設計廣西“信易貸”平臺。建成后的平臺向上與全國“信易貸”平臺直聯互通,向下能滿足設區市使用需求,橫向可與地方金融服務平臺協作聯動,實現公共信用信息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數據共享模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牽頭負責,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管局,各設區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配合;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
2.切實保障平臺數據安全。將“區塊鏈”分布式記賬、不可篡改技術嵌入平臺,加固平臺安全系統,通過“聯盟鏈”的方式共享數據,形成安全有效的數據交互渠道。(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牽頭負責,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管局、大數據發展局,廣西銀保監局,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各有關金融機構和地方金融組織按職責分工配合;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二)強化平臺信用信息支撐。
3.加大信用信息數據歸集力度。以廣西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為樞紐,廣泛歸集企業紅黑名單、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經營異常情況、社會保險繳納、公積金繳存、納稅信用等級、公共事業、倉儲物流等公共信用信息數據,結合企業自主填報的市場信用信息,推動“政、銀、企”信息互通和共享,為廣西“信易貸”平臺提供多維度的信用信息支撐。(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牽頭負責,全區各級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配合;持續開展)
4.以應用促建設。以滿足我區中小微企業融資個性化需求為契機,進一步完善信用信息采集標準規范,健全自動采集和實時更新機制,確保信用信息歸集的準確性、時效性、完整性。(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牽頭,全區各級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開展)
(三)擴大平臺輻射范圍。
5.組織金融機構入駐。加大“信易貸”模式的推廣力度,組織各類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和融資擔保、小額貸款、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等地方金融組織入駐廣西“信易貸”平臺,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務。(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管局,廣西銀保監局,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開展)
6.引導中小微企業注冊發布需求。鼓勵和引導經營狀況良好、有真實融資需求的中小微企業在廣西“信易貸”平臺注冊,按規定簽署信用承諾書、自主選擇信貸產品。注冊企業應采取線上或線下方式簽署授權書,授權廣西“信易貸”平臺采集并合規使用本企業相關信用信息,授權在平臺上注冊的金融機構、地方金融組織以及有關政府部門查詢使用本企業信用信息。(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自治區各行業主管部門,各設區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開展)
(四)推動產品和服務創新。
7.創新金融產品。鼓勵在廣西“信易貸”平臺注冊的金融機構和地方金融組織,依法依規充分挖掘信用數據價值,針對不同行業、領域中小微企業特點,研發新型融資產品,推動更多金融產品在平臺發布。創新開展供應鏈金融業務,鼓勵金融機構依托核心企業加強對上下游中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開發訂單、倉單、存貨、應收賬款等供應鏈金融產品。(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管局,廣西銀保監局,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開展)
8.優化金融服務。鼓勵在廣西“信易貸”平臺注冊的金融機構和地方金融組織,不斷優化對中小微企業信用類融資的評審制度,在風險可控前提下,試行分類授權管理,對信用記錄良好、產品具有核心競爭力、長期能實現盈利但暫時經營困難的企業,不簡單壓貸、抽貸。鼓勵完善中小微企業信用類融資業務審批流程,充分發揮信用數據的分析評價作用,探索推廣系統自動審批模式,縮短辦理時間,提高金融服務效率。金融機構和地方金融組織要不斷優化服務,切實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廣西銀保監局,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開展)
(五)強化金融風險防范。
9.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風險分擔和代償補償機制作用。鼓勵在廣西“信易貸”平臺注冊的金融機構、地方金融組織與政策性融資擔保公司簽訂政策性融資擔保合作協議。研究制定我區“信易貸”支持政策和風險緩釋措施,按照現行政府性融資擔保風險分擔機制,完善信用風險共擔機制,對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成員開展的中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因企業債務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廣西融資再擔保有限公司、銀行業金融機構、融資擔保業務發生地設區市或縣級財政按4∶3∶2∶1的比例分擔代償責任。(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自治區財政廳、地方金融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2021年7月31日前完成)
10.建立健全反欺詐風控制度。鼓勵在廣西“信易貸”平臺注冊的金融機構和地方金融組織委托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開展中小微企業貸后風險跟蹤監測。建立“信易貸”平臺與金融機構、地方金融組織和金融監管部門的溝通協調機制,健全相關反欺詐風控制度。對企業和金融機構、地方金融組織內外勾結、弄虛作假、騙貸騙補、惡意逃廢債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除追究有關法律責任外,還要列入廣西公共信用信息平臺涉金融領域黑名單,實施跨部門多層級的失信聯合懲戒。(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監管局,廣西銀保監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開展)
(六)建立評價激勵機制。
11.完善評價機制。推動入駐廣西“信易貸”平臺的各類金融機構完善“敢貸、愿貸、能貸”的內部信用類貸款考核方式,增加貸款戶數和信用類融資占比考核權重。從金融機構和地方人民政府兩個維度開展“信易貸”工作專項評價,將金融機構評價結果作為商業銀行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監管評價參考內容之一,全區各級人民政府評價結果納入城市信用狀況監測,有序推進“信易貸”工作落地見效。(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廣西銀保監局,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開展)
12.實施守信激勵。對在廣西“信易貸”平臺注冊且信用狀況良好的中小微企業,在其申請辦理相關行政管理事項時,全區各級各有關部門應給予開通綠色通道、容缺受理等守信激勵措施。對在廣西“信易貸”平臺獲得貸款后按時履約還款的中小微企業,各金融機構和地方金融組織可在市場化原則下,依法依規在信貸額度、利率、保險費率等方面給予適當傾斜支持。(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監管局,廣西銀保監局,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開展)
(七)維護信用主體合法權益。
13.保障信用主體合法權益。推動各類金融機構、地方金融組織與各信用信息管理部門簽訂信息保密協議,規范信息共享共用范圍和方式,明確信息保密義務和責任。除法律法規規定的可向社會公開的數據外,廣西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上涉及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數據,應當獲得企業或個人授權后方可查詢、加工、分析和使用。數據傳輸和接收單位應當建立系統日志,完整記錄數據訪問、操作等信息,全程留痕,避免越權操作。同時,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對違規人員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全區各級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開展)
14.暢通信用修復渠道。在失信信息記錄期限內,已依法糾正失信行為并消除不利影響的失信主體,可依程序向“信用中國”網站提出信用修復申請,經網站核實后予以信用修復。(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開展)
四、組織實施
15.加強組織領導。全區各級各部門要凝聚共識,充分認識推進“信易貸”工作對加快我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作用,單位主要負責人負總責,認真研究部署,明確責任分工和完成時限,積極推進,確保取得實效。建立健全定期通報和工作交流機制;加大信用信息歸集和共享力度,充分發揮金融機構、商協會、信用服務機構、企業等各類主體的作用,努力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全區各級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開展)
16.加大宣傳力度。加大“信易貸”政策宣傳、解讀力度,依托新聞媒體、政務服務中心、金融機構網點、服務熱線、“信用中國(廣西)”網站等載體,開展全方位多渠道多頻次宣傳,提升“信易貸”知曉度。通過深入挖掘大數據資源,宣傳典型案例和突出成效,強化示范引領,在全社會形成“守信受益、信用有價”的價值導向,營造良好的信用環境。(自治區黨委宣傳部、網信辦,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大數據發展局,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全區各級各有關部門按職責配合;持續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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