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更高水平的有效市場、更高水平的有為政府
問:中央提出“構建更加系統完備、更加成熟定型的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如何理解其基本內涵和現實要求?如何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與市場經濟有機結合起來,為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好的體制機制保障?
答:2020年5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提出構建更加系統完備、更加成熟定型的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其基本內涵就是堅持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為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體制機制保障和動力支撐。
從現實要求來說,人們最關心的是兩個“更加到位”:
一是構建更高水平的有效市場,對市場主體的支持和服務更加到位。聚焦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完善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協調解決企業發展遇到的現實問題,完善精準有效的政策環境;優化政務服務,完善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依法保護各類產權和知識產權,完善平等保護的法治環境。
二是構建更高水平的有為政府,宏觀治理和政府監管更加到位。著力保持經濟平穩運行,完善宏觀政策跨周期調節,保持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健全預期管理和市場行為引導機制;著力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堅持監管規范和促進發展兩手并重、兩手都要硬,明確規則,劃出底線,嚴格依法依規,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著力保障經濟安全,加強風險預警、防控機制和能力建設,實現重要產業、基礎設施、戰略資源、重大科技、重要數據等關鍵領域安全可控。
促進形成更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問:根據“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十四五”時期,高標準市場體系基本建成。如何通過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促進形成更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答: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是“十四五”期間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一項重大任務。今年年初中辦、國辦專門印發了《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行動方案》。從一定意義上說,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的核心目的,就是要營造更加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更具體地說,就是通過“六個全面”促進形成更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一是通過全面完善產權制度,讓市場環境更加公平。完善平等保護產權的法律法規體系,依法、平等、全面保護產權,健全產權執法司法保護制度,實現對各類產權的有效保護。
二是通過全面規范市場準入,讓市場環境更加公平。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落實“全國一張清單”“一年一修”的管理模式,動態公平放寬市場準入。
三是通過全面完善競爭政策,讓市場環境更加公平。強化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深入推進公平競爭政策實施,依法查處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更好保護市場主體和消費者合法權益。
四是通過全面優化要素市場化配置,讓市場環境更加公平。推動經營性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推動勞動力要素有序流動,推動資本市場健康發展,促進知識、技術和數據要素市場加快完善和發展。
五是通過全面加強信用建設,讓市場環境更加公平。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完善市場主體信用承諾制度,深入實施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引導所有市場主體、所有經營者消費者都誠實守信。
六是通過全面加強統一市場建設,讓市場環境更加公平。著力解決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等問題,持續清理廢除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建設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為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提供堅強支撐。
為中小企業創造廣闊發展空間
問:當前,中國中小企業發展遇到一些困難。請問,國家發展改革委將采取哪些具體措施予以解決,從而為中小企業創造廣闊發展空間,推動形成大中小企業良性互動、協同發展良好格局?
答:中小企業是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供就業的主渠道,是科技創新的主力軍,是企業家精神的重要發源地,也是造就大企業的蓄水池。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就是為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夯實基礎、提供支撐。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把支持中小企業的各項政策舉措落到實處。簡要說就是“四個加大”,加大針對性支持力度,加大融資服務力度,加大創新發展支持力度,加大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力度。
一是加大針對性支持力度。聚焦不同階段中小企業發展中遇到的突出問題,比如當前用能成本上升、訂單不足、回款難度增加等,加大對各類涉企違規收費的整治力度,持續開展拖欠中小微企業賬款清欠行動,引導各地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電實行階段性優惠政策以及其他幫扶措施,有效減輕企業負擔。
二是加大融資服務力度。針對中小企業長期面臨的融資難題,發揮國家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導向作用,帶動更多社會資本投向早中期創業企業;推廣完善“信易貸”模式,發揮好全國中小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臺作用,推動納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水電煤氣、倉儲物流、不動產、知識產權等信息納入共享范圍,夯實信用信息在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中的“基礎樁”作用。
三是加大創新發展支持力度。依托已建成的雙創示范基地,加大中央預算內資金支持力度,建設一批公益性強、服務范圍廣的雙創支撐平臺,為中小企業創新創業提供良好條件。實施好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專項行動,推動大中小企業建立協同技術研發與產業化的合作機制,服務更多中小企業開展融通創新、實現精益創業。
四是加大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力度。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行政許可實施規范化標準化,加快完善營商環境法規政策體系。進一步提升服務效能,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普及應用,全面落實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完善以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滿意度為導向的營商環境評價體系,著力為中小企業發展營造更高水平的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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