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職業技能提升要求在新版標準中的體現
根據中就培函[2020]24號文件可知,修訂后的新版標準名稱有所變更,即變更為《國家職業技能標準 信用管理師》。 自2005年信用管理師國家職業問世,迄今已逾十五年。在這期間,在諸多政治和技術因素影響下,我國的市場經濟和社會環境發生了巨大變化。特別是經濟全球化下的信用經濟和數字經濟發展,改變了企業的經營方式,新業態不斷涌現。企業信用管理是用于解決企業實際問題的實操方法,隨著企業內外部信用風險的形式改變而升級換代,例如第三代企業信用管理理論在逐步形成。另一方面,多個提供外部技術支持的信用服務業分支取得了近乎革命性的技術進步,還生長出了大數據征信、財產征信、誠信評價和商品追溯等新生行業分支。因為以上各種因素交互重疊,增大了信用管理師國家職業標準修訂工作的技術難度。 在啟動標準修訂工作之前,專業委員會需要認真總結經驗,并在此基礎上彌補和修正舊版標準的不足之處。對于當年參加標準設計工作的專家組來說,舊版標準的確留下了若干遺憾之處,其中最大的遺憾是,因政策原因使得涉金融信用風險管理方法相關內容空缺,繼而弱化了消費者信用管理的內容,而商業保理內容的缺位也算是遺憾。在編寫方法上也存在不足之處,鑒于章節作者多來自業內機構,未能很好地站穩服務或技術支持的立場。至于是否應該加入“商務談判”和“各國法庭信息”等內容,當初標準編制專家曾經與外國信用管理專家探討過,但觀點是分歧的。總之,針對舊版標準的不足和爭議之處,新版標準在保持技術連續性和繼承性的同時,需要做出改進和完善。 在方法論上,最大的問題是理論依據問題。很顯然,第二代企業和消費者信用管理理論已不足以對標準修訂工作提供完備的支撐,新版標準需要引入部分第三代企業信用管理理論及其所對應的技術操作。 在技術層面上,企業信用管理基本功能中的第5項已經被新技術淘汰,不會出現在新版標準之中。近年來客戶信用檔案建設和服務的技術水平大幅度提高,這項基本功能得到了社會信用體系失信聯合懲戒機制的支持,國家信用標準也應該成為信用檔案建設的新技術工具。以往,在市場上沒有成熟的通用型信用風險管理類軟件提供,多款通用型軟件的研發和銷售都沒能成功,或者提不上獲得了較為廣泛的應用。與此同時,有多款專用型信用風險控制軟件取得了極佳的應用效果,但卻不可能產生具有規模的市場。近年來,信用管理外部技術支持方的技術進步改變了這一尷尬局面,信控通用型軟件由平臺化的信控服務取而代之是發展趨勢。信控服務的平臺化和智能化發展,還在改變企業信用管理部門的結構和崗位設置,即有新崗位生成,也有舊崗位被淘汰。 在外部技術支持方面,大數據環境生成,AI廣泛應用,改變了征信技術、誠信評價和商賬追收等業務的操作方法,對改進企業信用管理方法屬于極大的利好。因為企業的信用經理人必須跟進信用服務業提供的新型技術服務,所以新版標準定會在對應的章節中增加不少新條款。 在市場和社會環境方面,有許多影響因素會體現到新版標準之中,一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推進產生的影響,特別是行業信用體系建設產生出的新要求和新規范,不僅包括失信聯合懲戒,還包括發改委提倡的承諾制等。二是政府市場信用監管在升級換代,市場營商環境在改善,動態響應和應對政府信用監管已成為企業信用管理的工作內容之一。三是企業社會責任不能忽視,盡管其內容已突破了信用管理制度而延伸到誠信制度。四是隨著社會信用立法工作在各地方推開,全國人大常委會又提升了社會信用立法規劃的級別,對客戶或消費者信息保護方面的規范越來越嚴格。五是隨著國家一帶一路倡議的落地實施,為企業出海提供國際信控保障和世界各國法庭信息服務逐漸成為信用經理人的工作任務。 因為市場信用風險種類在增加,企業信用管理工作的任務目標必然有所增加,對信用管理師職業技能要求的范圍只能隨之擴大。在新版標準中,將上述各項內容增加進去該是毫無疑問的。當然,所謂的“職業技能”必須是能在操作上實現的,簡化操作程序和優化技術工具是標準內容設計堅持的原則。 總之,修訂《國家職業標準 信用管理師》的工作頗有難度,專業委員會需要將好的工作傳統繼承下來,組建“理論組”和“實踐組”,組織特長不同的專家共同參與。雖然中國市場學會和國家職業技能鑒定信用管理師專業委員會于標準修訂工作責無旁貸,但這是全行業的事情,承擔單位將會發出倡議,歡迎來自全行業的關心和參與。另一方面,根據以往的經驗,標準編制和修訂是全行業最高技術水平的展現,對參與這項工作的專業人員來說,能夠拓寬眼界和提升技術水平,或可算作是一項“業務進修”,為后續的教材編寫和題庫建設夯實基礎。 十五年光陰荏苒,在信用管理師國家職業再次揚帆啟航之際,國家職業技能鑒定信用管理師專業委員會提出兩點期望,首先希望圓滿完成標準修訂任務,編制出一個適宜行業定位的新版標準,使信用管理職業能行穩致遠。其次,期盼能有后浪涌現,新型人才上位擔綱,事業后繼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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